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13日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16年4月启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人民银行会同16个成员单位以及各地方人民政府,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有效搭建并运转良好。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双牵头”的工作机制,人民银行牵头抓总、金融监管部门分工协作、其他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在中央指导下落实属地清理整顿和风险处置责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做好行业自律管理,各项机制总体运行良好。
二是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水平大幅下降。从协会掌握的统计数据和监测结果能够看到,大量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机构退出互联网金融活动,存量机构违法违规业务规模明显压降。专项整治以来共有5074家从业机构退出,不合规业务规模压降4265亿元。
三是新领域乱象得到及时有效管控。清理新冒头的虚拟货币市场乱象,及时应对“现金贷”乱象,主动监测发现大量涉嫌非法从事外汇交易的平台并开展整治,封堵境外违规网站330家,关闭境内网站48家。
四是监管规则不断健全。明确P2P网贷、网络小贷、互联网资产管理领域的监管规则,对交叉嵌套的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定性和处置,建立第三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
“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任务仍然艰巨。”陆书春指出。
陆书春表示,下一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下一步工作要求,做好各类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自律管理,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完善登记披露、统计监测、举报受理等行业基础设施,抓紧研制实施行业标准规则,推进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消费者风险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