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根基性制度改革提速

2018-08-14 07:5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证监会受理首发及发行存托凭证企业304家,其中已过会32家,未过会272家,排队IPO数量从年初500余家降至200多家。

专家认为,前期积压的IPO“堰塞湖”现象得到有效缓解,这说明近年来监管层持续深化发行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不断完善并坚决实施退市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当前时代背景下,我国需要推出更有效措施,完善发行审核和并购重组监察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市场融资功能,从而降杠杆、调结构、稳预期,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发行制度将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发行制度改革已取得一定成绩。例如,新股发行抑价(指首次公开发行定价明显低于上市初始的市场价格)幅度总体有所降低,无论是主板、中小板,还是创业板,新股发行均出现跌破发行价的情况,打破了长期以来投资者不关心上市公司基本面和投资价值,再贵的新股也要抢的惯性思维,新股中签率有所提高,新股发行‘堰塞湖’有所缓解。”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但也要看到,我国发行制度中依然存在新经济企业发行比重偏低、新股发行超募现象、新股流通股比例过低筹码稀缺发行价偏高、二级市场过度炒作、打新可以实现无风险套现等顽疾。

潘向东认为,继续深化发行制度改革依然是破解我国发行制度困境的主要出路。一是健全新股发行信息披露机制,做好向注册制改革的基础制度建设;二是在注册制未实施之前,强化新一届发审委对企业发行上市的合规性审核,加大对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三是参考国际经验,增加新股首发流通股比例,增加新股上市的筹码供应,抑制新股发行上市爆炒;四是采取相关措施推动新股发行分散化,实现新股筹码更加分散和平均;五是对新股发行市盈率上限实行的“窗口指导”向区间指导转变,逐步向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发行价格转变。

招商基金相关人士表示,继续深化发行制度改革不仅是国家服务实体经济、拓宽创新创业型公司融资渠道的手段之一,也得以让A股股民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红利。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是一个全方面的工作,比如发行定价合理化就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新股热炒的现象比较突出,需要从增加买方定价约束、加大承销商定价责任、提高股票流动性等方面着手。”天风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刘晨明表示,一二级市场要加强协调,避免出现新股热炒之后价格大幅下行的现象,让企业上市经营的红利惠及更多投资者。这些问题的背后,保荐各方权责明晰至关重要,证券公司、会计师、律师、发行人都应该有独立明确的责任,并设置好问责机制。

退市料更精细化市场化法治化

健康的资本市场需要优胜劣汰机制。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人田利辉认为,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是“优胜劣汰”。资本市场需要有进有出,股票市场建设的重要两端在于发行制度和退市制度,既要鼓励优质企业上市,也要允许企业自愿退市和强制不良企业退市。只有坚决实施退市制度,才能保障资本市场在长期意义上的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在退市制度建设的具体问题上,田利辉建议,要确立法治、规划细节、明晰主体。在强制退市上,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重大违法行为、造假欺诈行为和连年经济指标不达标等符合退市要求的企业一律退市,并且追究主体人员责任。在自愿退市上,要明确企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主体意志,允许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主动有序退出市场。退市需要法治化、市场化、公开化、制度化,需要大力推进,从而形成能够实现优胜劣汰的中国股票市场。

“完善的退市制度,对于我国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证券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上市公司经营效率、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培养成熟理性的投资者具有重要意义。”潘向东认为,同时退市制度是我国资本市场走向市场化、法治化的关键,是通过内在的动态调整机制,遏制炒壳之风,倡导价值投资,实现淘汰劣质公司、吸收优质公司,为资本市场发展不断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的关键。他建议,在不断完善退市制度方面,一是提高我国退市制度的精细化、法定化、多样化,二是提高退市制度的执行力度,三是完善退市制度的配套措施,四是加强投资者教育。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不应是单兵突进,而应该与整个市场发行制度改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有机结合,缺一不可。只有真正做到市场化、法治化、多样化运行,才能去劣存优,推动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参考成熟市场,退市制度与入市制度应该相辅相成,疏通进出通道,有利于把更多好公司留在股票市场。”刘晨明认为,第一,要制定合理的、可量化的退市标准,并赋予交易所制定和执行退市标准的权力。第二,新股发行,也就是进入端要做相应配合。我国退市难的现状,一定程度上是由上市难造成的,因此应该进一步推动新股发行常态化,并加大对借壳上市的审查力度。

资源配置功能更趋合理

业内人士指出,资本市场拥有高效透明的定价机制和灵活多样的支付工具与融资手段,可以为企业并购重组、产业整合提供极大便利,促进淘汰落后产能,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田利辉表示,“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证监会推动调结构、降杠杆、稳市场和促增长的有效抓手。长期来看,可持续经济增长需要各行业涌现出富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而并购重组是国际领军企业形成和发展的重要路径。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应该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适度简化审批手续,引导金融机构提供并购基金,营造鼓励并购重组的舆论环境和社会认知。

潘向东认为,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以市场为主导。一个产业从萌芽到成熟,会自然经历企业兼并重组过程,政府应该尊重市场,做好公司并购重组的制度建设,具体的并购重组行为应由市场决定。第二,避免垄断。对于市场集中度较高的行业,应避免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形成垄断。第三,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能过程领域存在大量僵尸企业,政府应重点推进这些行业企业并购重组,最终实现去产能、去杠杆,加快市场出清。第四,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对于涉及国有资产的并购重组,要合理评估国有资产价值。第五,妥善安置企业员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难免涉及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因此要妥善安置失业人员。

“并购重组是上市公司扩大市场份额、进行资源整合、获取协同效应的重要方式,但此前在实践中存在过度加杠杆、炒壳等现象,导致监管层出手整治并购重组市场。”刘晨明表示,经过近两年整顿,以及新的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出炉,在一个相对规范的环境下,并购重组的作用能够更大程度发挥出来。去年以来,国资委、证监会等部门公开表示要推动并购重组,这是一个积极的现象。但要防止监管缺位现象发生,并且要加大上市公司并购过程的信披力度。

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升

“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是一体两面,关系十分密切。健康的资本市场不仅能够为实体经济融资,而且能够提升公司治理、产生财富效应、汇聚经济信心。”田利辉认为,证监会致力于深化发行制度改革,这是在打通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之间淤塞的关节,有效支持优质企业及时获得资本市场支持;证监会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这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路径;证监会完善并坚决实施退市制度,这是优化资源配置和实现优胜劣汰的必要举措。在当前时代背景下,我国需推出有效措施,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从而降杠杆、调结构、稳预期,实现经济稳定增长。

具体来说,潘向东建议,第一,完善发行制度服务新兴产业。通过制度创新,解决高新技术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融资的制度障碍。同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方便投资者根据财务、生产经营等信息,筛选出真正的创新企业,实现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第二,新股常态化发行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发行核准制限制了一些优质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新股常态化发行可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第三,推进产能过剩领域的企业并购重组、退市。积极推进产能过剩领域“僵尸企业”兼并重组,甚至退市,是实现去产能、去杠杆的重要手段,而且还可以为新动能提供生长空间以及金融资源。

大方向上,刘晨明认为,要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增强市场融资功能。第一,发行制度方面,逐步向注册制过渡,加大信息透明度,减少发行审核环节的寻租空间。第二,并购重组方面,强调事前监管,加大对杠杆收购、借壳上市的审核力度。第三,疏通退市机制,赋予交易所制定和执行退市标准的空间。

责任编辑:储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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