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下重手!三个月382张罚单砸向保险机构

2018-08-29 06:33  上海证券报   黄蕾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持续发出罚单及监管函,不回避、不遮掩、不手软。保险业“打扫屋子再请客”的监管思路已明。

上海证券报记者独家获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对今年二季度保险行业行政处罚情况做了统计梳理。

二季度,银保监会系统共依法对保险业的273家次保险机构作出382家次行政处罚,查处违规行为356项次,处罚425人次,罚款6369.7万元,撤销任职资格12人次,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4家次,吊销业务许可证2家次。

哪些保险机构遭罚?哪些问题是重灾区?屡“吃”罚单会不会成为行业常态?

382张保险罚单 环比增25.25%

中保协统计的处罚情况显示,二季度,银保监会系统共对保险业出具罚单382张,较一季度增加77张,环比增长25.25%。

其中江苏、福建、河南等地监管机构处罚较多,罚单数均超过20张;河北、海南、青海、烟台、唐山等地监管机构处罚较少,均为1张罚单。 

从被处罚机构类型来看,二季度,处罚主要集中在财产险、人身险和保险代理公司。

在被处罚的273家次机构中,财产险公司有117家次,占比42.86%;人身险公司55家次,占比20.15%;保险代理公司55家次,占比20.15%;保险经纪公司10家次,占比3.66%;保险公估公司11家次,占比4.03%;兼业代理机构20家次(其中银保渠道14家),占比7.33%;个人代理人3人,占比1.1%,业外机构1家,占比0.37%,业外个人1人,占比0.37%。

在二季度被处罚的法人保险公司中,财产险公司共有30家,人身险公司共有22家。

从处罚次数和处罚金额来看,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分别位居前列,这与其相对应的市场份额不无关系。值得一提的是,在被罚金额较大的公司中,还有国联人寿等多家中小险企,多因激进之举而被罚。

细究被罚原因  数十项违规行为曝光

涉及财产险公司的违规行为主要有:

编造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虚列费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利用中介机构套取费用;未经批准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或撤销分支机构;未按照规定报送、保管、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人身险公司的违规行为包括:

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虚列费用;编造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经批准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或撤销分支机构;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

另外,保险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集中于利用执行保险中介业务之便牟取非法利益等;兼业代理的违规行为主要有: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等;个人代理、业外机构和个人的违规行为,主要涉及未经许可从事对应的保险中介业务等。

处罚措施共五类 罚款逾六千万

针对这些违规行为,二季度保险行业的行政处罚措施主要有:警告、罚款、撤销任职资格、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吊销业务许可证等五类。

1、警告

二季度,银保监会系统共对保险业作出警告486次,其中个人412次,机构74次。

对个人的警告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占315次(高管175次,非高管140次),保险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占91次(高管81次,非高管10次),个人代理人占3次,兼业代理机构工作人员3次。

对机构的警告中,保险公司20次(分公司10次,中心支公司6次,支公司4次),保险中介机构53次(代理公司36次,经纪公司2次,公估公司15次),兼业代理机构1次。

2、罚款

二季度,银保监会系统对保险业累计罚款6369.7万元,其中机构4891.9万元,个人1477.8万元。对机构的罚款中,保险公司3767.4万元,保险中介机构822.5万元,兼业代理机构294万元,业外机构8万元。 

对个人罚款中,高管1029.9万元(保险公司高管813.2万元,保险中介机构高管216.7万元);非高管罚款427.7万元(保险公司非高管409.3万元,保险中介机构非高管18.4万元)。此外,个人代理人2.2万元,兼业代理机构工作人员13万元,业外个人5万元。

3、撤销任职资格等其他行政处罚

二季度,银保监会系统共对保险业作出撤销高管任职资格12人次(保险分公司4人次,保险中支公司3人次,保险支公司4人次,经纪公司1人次),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4家次,吊销业务许可证2家次。

据了解,在二季度收到保险行政处罚的机构或个人中,其中39家机构或个人提出陈述申辩,1家机构提出听证申请。

从严监管、从重处罚,力度空前的惩处力度说明:各级保险监管部门始终保持着严打高压的态势。严惩重处将成为保险业市场乱象治理的常态。

责任编辑:田甜
分享
微信好友
朋友圈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