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权益投资力度进度 银保监会正抓紧制定险资专项产品具体方案

2018-10-24 08:05  中国证券报   程竹

权威人士近日透露,银保监会正抓紧制定险资专项产品具体方案,以明确险资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相关规则。

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了解到,不少险企已着手准备对相关上市公司进行调研,根据上市公司业绩情况以及股东财务实力等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可能采用设立非标投资产品的方式,锁定期为2-3年。

锁定股权质押比例较高公司

前述权威人士透露,险资专项产品按市场化原则设立发行,面向险企等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债券等标的,参与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该类产品将设定合理锁定期,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主要采取股东受让、上市公司回购以及其他方式平稳退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指出,此前险资另类投资主要是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占比微乎其微,未有效发挥险资改善融资结构的作用。通过专项产品,促进股权投资计划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改善融资结构。

某保险资管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股权质押专项产品可能涉及险资持股比例较大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一般建立在对目标上市公司的深入了解和长期明确的投资意向基础上。因此,险企可能会密集调研上市公司,寻找优质投资标的。

川财证券分析师杨欧雯表示,险企可能会先从市值较大,且其自身经营状况相对良好企业入手,依照银保监会指示设立险资专项产品。市值、企业质地考量主要是出于投资风险可控,股权质押比例主要是从标的公司接受融资的意愿程度考量。综合衡量这些因素可能会提高交易拟合效率。

在设定合理锁定期方面,杨欧雯认为,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角度来看,其产品锁定期应与险资久期相匹配。从上市公司角度来看,则应匹配其现金流状况和经营情况。由于该类产品尚处探索阶段,产品规模、参与双方具体需求各异,需结合上市公司资金使用、股权质押比例、当前股价和历史估值变化等因素确定锁定期。

一位险企人士预计,险资可能采用设立非标投资产品的方式,认购保险资管公司设立的专项非标投资产品,单个公司不宜占比过高,需一定折扣价,会计处理需避免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影响险企偿付能力。合理锁定期为2-3年,以确保有离开股市底部区域的时间。“从行业来讲,险资会着重选择行业互补的上市标的进行投资,比如房地产、医疗、汽车服务等有相关性的标的。一是选取市盈率、市净率在历史15%以下分位的优质标的。二是选取业务上有协同的公司进行战略性持股。”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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