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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昨夜披露年度业绩预告,透露了什么信息

2019-01-21 09:21 中国证券报

意外,65岁的董明珠第三次出任格力电器董事长!意外的是,与此同时,格力电器还披露了2018年业绩预告。

格力电器股价今日低开,盘中一度跌逾3%,截至发稿时,跌幅收窄,下跌1.25%报38.82元。

1月16日深夜,格力电器发布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董事会决议公告,备受瞩目的董明珠在股东大会上被选为董事后,在随后举行的董事会选举中连任董事长。

意外的是,与此同时,格力电器还披露了2018年业绩预告。要知道,格力电器已经10年没发布过年度业绩预告了,预计16%-21%的净利润同比增幅也不在深交所要求必须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之内。

罕见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一直等到深夜11点之后,格力电器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董事会决议公告等一系列公告才挂出来。1月16日晚上的格力电器董秘办必定忙碌异常,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在晚上8点之前,先发布了一份2018年的业绩预告。

根据业绩预告,2018年全年,格力电器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000亿元-2010亿元,相比去年1500亿元的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亿元-270亿元,同比增长16%-21%。

值得注意的是,中证君在Wind上查询格力电器近年来的公告发现,格力电器过往很少发业绩预告,去年也只是对前三季度业绩进行了预告,再往前则是对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进行了预告,而上一次进行年度业绩预告则要追溯到10年前的2009年1月10日了。

根据深交所的规定,主板公司出现以下情形需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但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人民币。

显然,从16%-21%的同比增幅来看,格力电器没有必要披露2018年全年业绩预告。而且,从过往十年来看,格力电器的净利润基本上稳步增长,同比增减幅从没超过50%,也确实没有披露年度业绩预告的必要。

有问有答

1月16日下午,董明珠在中小股东热烈的掌声中步入股东大会的现场,脸上洋溢着春天般的笑容。对于中小股东的提问,无论是业绩、员工、分红,还是芯片、接班人、珠海银隆,董明珠一概有问必答。

有中小股东问,“2018年营收有多少?”董明珠答,“2018年预计营收将达2000亿元。到2023年,格力要实现6000亿元的目标。”中小股东又问,“净利润呢?”董明珠答,“税后利润预计在260亿元以上。”

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依此来看,董明珠开诚布公地回答中小股东的提问并无不妥。

“我这个人对股市是文盲,我对股市不是很感兴趣。我更认同格力,估值低了我们就拼命买嘛。我以前就要求高管带头买,现在后悔没多买点。”从2018年业绩来看,董明珠在1月16日股东大会上的这番话恐怕不是自谦……

但另一方面,“不拘小节”的言论也时常让董秘在处理信披问题时感到“头大”。

在2018年12月28日下午举行的经销商大会上,某酒企高管表示,“今天我要公布一些数据,应该是董秘办来适应我,上市公司提前进行披露。所以,今天中午,公司公布了一个数据。”

在其进行上述表态前的当日午间,公司也的确披露了2019年度的销售计划。

但个别公司董事长的“大嘴巴”则让董秘无所适从。

最典型的是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其2017年12月22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放言,“2018年,公司销售额的目标是再翻一番至2000亿元。”结果,话音未落,公司的股价便在2017年12月25日、12月27日两个交易日拉出两个涨停。

对此,深交所在下发给其的《监管函》中明确指出,“公司的销售额及销售目标金额属于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信息,你在接受特定媒体采访时泄露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你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4条的规定。”

责任编辑:梁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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