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002739)2月27日下午公告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9 年第5次工作会议审核,万达电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本次重组方案中,万达电影拟向万达投资等20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万达影视 95.77%的股权,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05.24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万达影视 95.77%的股权。
财报显示,万达影视2016年-2018年前7月营业总收入分别为9.95亿元、20.2亿元、14.1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64亿元、5.97亿元、5.61亿元。
万达投资、莘县融智、林宁(简称“补偿义务主体”)承诺万达影视 2018 年-2021 年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7.63 亿元、8.88 亿元、10.69亿元、12.7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万达电影与万达影视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因此万达电影本次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并购万达影视,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就本次交易而言,并不形成新的商誉。截至2018年7月31日,商誉金额为136.52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43.75%,占净资产的比重为72.30%。
万达影视成立于2009 年,是中国领先的民营电影制作公司。万达影视主要经营电影和电视剧的投资、制作和发行,以及网络游戏发行和运营业务。其中,电视剧业务主要由万达影视的控股子公司新媒诚品运营,网络游戏业务主要由万达影视的全资子公司互爱互动运营。
万达影视与业内众多知名导演、编剧、监制、演员及多个影视工作室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制作团队具备多年行业运营经验,发行的影片拥有良好的市场影响力,其代表作品包括《记忆大师》、《寻龙诀》、《唐人街探案》系列、《滚蛋吧!肿瘤君》、《北京爱情故事》等。2017 年,万达影视所投资影片的票房总计为158.44亿元,约占国内总票房的28.34%。
本次交易前,万达电影主要从事影院投资建设、院线电影发行、影院电影放映及相关衍生业务,其主营业务集中于影视行业产业链下游。
万达电影表示,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扩展至电影和电视剧的投资、制作和发行,以及网络游戏发行和运营领域,建成集院线终端平台、传媒营销平台、影视IP平台、线上业务平台、影游互动平台为一体的五大业务平台,向国内领先的泛娱乐平台型公司的目标更近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