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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聚焦股份回购 稳健市场再获新规

2018-10-23 11:35  中国财富网   衣韵潼   原创

中国财富网讯(衣韵潼)10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就增加股份回购情形、完善实施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建立库存股制度等内容对第142条作出修改完善。

近年来,随着公司股份回购需求日渐多样,回购数量日益增加,公司法中的现行规定已难以满足实际需要,存在股份回购情形范围较窄、期限较短、程序复杂等问题,不利于公司及时把握市场机会,通过股权激励和股份回购措施稳定股价。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表示,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当前形势下,对公司法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为稳定资本市场预期、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十分必要。

长城证券研究所首席策略分析师兼副所长汪毅认为,本次修法是在大框架下的统一制度性安排。结合证监会近期的各项政策,法律层面的规范出台,将对市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监管层对现在的市场非常重视,不希望市场再有大幅度的下跌。目前市场正在震荡寻底的过程,未来能否向上突破,还要看会否有进一步的政策红利。”

上市公司运营效率将被提升

刘士余指出,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对股份回购采取“原则禁止、例外允许”的做法,虽然例外情形的范围不尽相同,但总体趋势是逐步放宽。

国理律师事务所资深公司证券律师杨东升对中国财富网表示,现行公司法股票回购条件较严苛,与市场实际需求脱节,不利于上市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随着公司法修订的完善,相关具体实施细则的出台,股份回购将在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优化资本结构,促进公司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稳定资本市场预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成为一项促进上市公司运营效率,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制度安排。

我国资本市场将被进一步完善

信达证券研究开发中心高级策略分析师谷永涛认为,回购制度的修正,是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完善的标志。

“监管层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所进行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回购情形,并提升数额上限,延长回购期限,增加了上市公司对股票的定价能力。作为内部管理人,上市公司的回购行为,有利于引导市场对股票价格的认定,更好地发挥股市价格发现功能。此外,对回购制度的修正,也对上市公司进行了规范,防止回购行为被不当使用而误导市场。”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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