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提速”

2018-07-31 09:44  经济参考报

在全球范围内,股权激励已经成为企业网罗并留住核心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中国资本市场,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整体渐趋“常态化”的同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在制度改善和政策驱动下呈现“提速”迹象。

股权激励,即通过授予股权或期权,鼓励经营者参与决策、分享利润、共担风险。2006年1月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标志着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开始步入探索阶段,并在此后经历十年稳步发展。

2016年8月13日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在强化信息监管、完善股权激励实施条件的同时,加大了公司灵活决策空间,也强化了内部监督与市场约束。特别是“公司业绩指标不低于公司历史水平且不得为负”的强制性要求取消,推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务迎来蓬勃发展阶段。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的《中国企业家价值报告(2018)》认为,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务已经成为“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和现代化公司治理的主流”。上述报告提供的数据显示,剔除单独发行B股、暂停上市的公司,2017年上市公司共计公告407个股权激励计划,较上年增长逾六成。

华扬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今年3月发布的《2017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报告》则显示,截至2017年末,已公告过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154家,占当时上市公司总数的三分之一。

风起云涌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市场上,民营上市公司群体无疑是主力。2017年亮相的407个股权激励计划中,民营占比逾93%。截至2017年末,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覆盖率超过半数。

民营上市公司踊跃“试水”的同时,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也在稳步推进之中。2006年1月,身处改革开放前沿深圳的老牌地方房地产业国企深振业A率先公告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办法。同年9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发布,标志着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大幕正式开启。

在“简政放权”的大方向下,2014年8月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包括了国企股权激励的审核备案权限下放。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强调强化国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联动协同。制度及政策环境不断改善的同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也推动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开始呈现“提速”迹象。

2017年初以来,华发股份、东方电子、厦门钨业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相继发布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根据荣正咨询的统计,截至2017年末,已有125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布一期或多期股权激励方案,占同期所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12.19%。从无到有的股权激励,为国企改革攻坚提供了助力。

责任编辑:储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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