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简称“公民十条”)第七条“呵护自然生态”提出,保护野生动植物,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动植物,从我做起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于2018年6月5日由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
海报设计:唐永杰 / 文案:曹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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