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由中国家用电器标准与技术产业联盟主办、格力电器承办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安全使用年限》联盟标准发布会在珠海市中邦艺术酒店举行。原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刘兆彬,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副司长韩俊,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院长马德军,格力电器总工程师助理夏光辉等出席了发布会并致辞。
与会嘉宾合影
《房间空气调节器安全使用年限》是格力电器主导发起并联合多家单位共同起草的行业标准文件,标准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安全使用年限的术语和定义、要求以及标志等内容。标准在设定空调器的使用环境、负载条件、使用频度等基础上,通过科学实验如加速试验、耐久性试验等对所得数据进行计算,最终确定了空调器的安全使用年限为10年。
刘兆彬会长在发言中充分肯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安全使用年限》联盟标准发布的重要意义,他表示,该标准的发布是落实国务院标准化战略的一项具体行动,并能够在保证消费者安全、促进节能环保、循环经济、家电行业生产周期与消费周期平稳对接、国际学习与创新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据联盟标准起草者之一、格力电器标准管理部主任王月介绍,家电产品的电气等关键零部件均有一定的寿命年限,超龄服役会存在很大的用电安全隐患,如导电线、接地线老化等。规定空调器的安全使用年限有利于引导消费者自觉更换超期服役、有安全隐患的空调器产品,增强消费者的电器使用安全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
据悉,日本已制定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强制性标准或法规,以保护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国内,目前除热水器规定了明确的使用年限之外,其它家电产品仅有一份推荐性国标GB/T 21097.1-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但要求不明确、没有强制法律效用,市场基本未能实施。为推动我国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标准的建立,格力电器做了大量的牵头工作。
“早在2014年,格力电器董明珠董事长就曾在全国两会上提交议案,建议尽快建立家电安全使用年限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推动超期服役产品的淘汰,减少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更大程度上保障消费者利益。”格力电器总工程师助理夏光辉在发言中说道:“格力电器将继续推动相关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建立,以更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相信在各级领导和企业的全力协同下,超期服役的家电产品会逐步淘汰,安全事故会不断减少,同时也将更加规范国内空调器市场,引导产业和消费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