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

全面解析 | 规范零售黄金投资行业,提升价值链诚信度势在必行

2020-08-26 20:01 世界黄金协会

为树立全球零售黄金市场行业标准,进一步提升个人投资者对黄金的信任度,世界黄金协会发布黄金行业全球通用标准——《零售黄金投资原则》。

黄金作为独特的资产类别,受到从中央银行到个人投资者的广泛追捧。黄金流动性强但又具有稀缺性,同时不是任何人的负债。黄金既是高端商品,也是投资产品。这些特征意味着黄金可以在投资组合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包括提供长期回报、减轻极端风险时期损失、增强组合流动性并提高组合整体表现水平。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将黄金作为投资资产的需求不断增长,自2001年以来,每年平均增长15%。截至2019年12月,个人投资者拥有接近4万吨的黄金,价值约为2万亿美元。随着行业进步,如今投资黄金的方式有很多,从全球的范围来说,绝大多数零售黄金投资都以不受监管的产品形式持有。虽然诸如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之类的产品受金融市场监管,但其他例如传统的金条、金币和黄金投资首饰,以及钱币、用购买黄金的方式存放养老金、储蓄计划和代币化的黄金等却不受此类限制。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情况严重阻碍了黄金的零售投资。世界黄金协会在调查中发现,接近一半的潜在零售黄金投资者认为缺乏信任是阻碍其购买黄金的因素之一。为了解决信任问题,发挥黄金自身潜力并提振黄金年需求,世界黄金协会与行业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合作。

在中国,世界黄金协会与上海黄金交易所以及中国黄金协会等机构加强联系;在全球,协会也与来自全球各个地区、不同类别投资产品的提供商紧密沟通,近期推出研究成果——《零售黄金投资原则》,旨在提高市场上产品提供商的门槛,并鼓励个人投资者信任黄金投资。世界黄金协会CEO泰达维表示:“我们的共同目标十分简单:确保投资者,尤其是那些首次考虑黄金的投资者,能够充分信任他们投资的产品以及他们选择的产品提供商。”

原则适用范围

《零售黄金投资原则》(简称“本原则”)主要针对不受监管的黄金投资产品,鼓励此类产品提供商施行最佳做法,增强客户对这一重要细分市场的信心。

金条和金币

现货投资类黄金主要包括金条和金币两种形式。投资类黄金价值取决于其实际含金量价值。从最狭义的角度来看,金条和金币可以被视为投资类黄金。一些国家通过黄金纯度和形式进一步定义“投资类黄金”。

在欧盟,投资类黄金被定义为纯度99.5%或更高纯度的金条。金币必须符合一定要求,例如至少纯度90%以及目前或过去曾作为法定货币使用。

钱币及其他收藏币

收藏币或钱币不能称之为投资金币。鉴于该币类的稀缺性或独特设计,人们通常期望其附加价值超出本身贵金属含量的价值。收藏币类似于艺术品投资,需要投资者具备额外的专业知识。与条块黄金投资者相比,收藏币投资者需承担不同/额外的风险。尽管存在这些差异,许多贵金属交易商也在从事钱币交易,颇受一些客户群体欢迎。

黄金投资首饰

在印度、中国和土耳其等诸多市场,金饰作为投资产品发挥着重要作用。黄金投资首饰的特点是高纯度,因此不包含镀金和类似装饰。黄金纯度从最低21K到最高99.999%不等,具体取决于市场需求。重要的是,黄金投资首饰的价格主要由其黄金含量决定,因此投资者应该能够以与其黄金价值相近或更高的价格进行交易。

托管黄金产品

实物或非实物投资黄金以客户的名义存放在专业保管库中。此类黄金迎合投资者想要完全拥有黄金及其价格敞口,而又无需实际持有实物黄金的需求。相关产品包括积存金(允许不断积累持仓量)和代币黄金,其所有权由区块链上的电子代币代表。

与黄金挂钩的受监管金融产品,例如交易所交易的黄金基金(黄金ETF)不在本原则指南的范围之内。其他受监管的黄金投资工具同样,如使用杠杆的产品;或目标客户不是零售投资者的产品,例如商业银行提供的实物黄金投资账户-账户金。

上述原则范围内的所有产品均可在零售店或线上出售。但本原则总体而言可适用于全部销售渠道。有效传播和遵从这些原则可以提高黄金投资安全性、增进信任,并能够鼓励更多黄金投资产品的开发,从而满足不同投资者需求并降低黄金持有难度。反过来,这也将刺激对现有和新开发的黄金投资产品的需求,使投资者和行业受益。

世界黄金协会中国董事总经理王立新表示,国外的黄金市场缺乏强有力的监管,只能依靠行业相关的自律标准。在此背景下,世界黄金协会作为中立方从投资者和从业者两方面进行规范与教育,希望能够不断努力为各地市场监管者提供参照,同时为业者创造更多的价值并推动整个行业的需求。

备注:

[1] 数据截至2019年12月;有关黄金地上存量的更多信息,请访问:www.gold.org/goldhub/data/above-ground-stocks

[2] www.retailinsights.gold

[3] 如需获取欧盟认可投资金币列表,请访问:eur-lex.europa.eu/l

责任编辑:胡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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