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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6日 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业务指南发布

2019-03-16 00:12 中国财富网   衣韵潼   原创

中国财富网讯(衣韵潼)为方便并规范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办理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申请业务,3月15日晚间,上交所发布《保荐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共分为10章54条,后附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数字证书申请流程、关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文件的命名要求以及证通云盘操作指南。

《指南》指出,科创板发行上市实行电子化审核,由保荐人通过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相关操作。对于保荐人通过系统提交的相关文件或信息,视为已经发行人授权同意且保荐人、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进行了全面的核查验证。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保荐人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申请的数字证书(以下简称“EKey”),共分为管理员权限、业务办理权限和查询权限三类。其中,管理员权限可对保荐人所有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项目进行查询和业务办理,并对其他EKey权限进行设置、管理,权限最广。

自发行上市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交所审核机构将通过系统向保荐人提出首轮审核问询。保荐人提交首轮问询回复后,上交所审核机构认为需继续问询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发送问询意见函。

上市委员会同意发行人发行上市的,保荐人应及时修改、更新相关预披露文件,并通过系统报送申请文件(注册稿)。在上交所向证监会报送同意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时,申请文件(注册稿)将在证监会网站和上交所网站同步披露。保荐人报送申请文件(注册稿)后,如因会后事项需更新申请文件,应通过系统重新报送更新后的申请文件(注册稿)。在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文件后,上交所将通过系统向保荐人转发。

(原标题: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业务指南)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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