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外资投资A股的渠道正在增多,包括陆股通、QFII、MSCI等,刚刚又出新变化,证监会发布新规征求意见,更多的外国人即自然人,可以在A股开户,投资A股了!
证监会今日就账户管理制度修改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放开外国投资者参与A股交易,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无论是否在中国,都可以开立A股证券账户参与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A股账户开放并非面向所有国家的所有投资者,必须是与中国证监会已经建立了监管合作机制的证券监管机构,其所在国投资者才有资格。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已与6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68份双边合作协议,这些投资者有机会参与A股,人数约为几十万人。
先来看看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
1、当前A股主要允许三类外国人直接开立A股账户。
一是取得我国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
二是外国人在境内依法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A股上市的,可以开立A股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三是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
此次扩大了范围,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无论是否在中国,都可以开立A股证券账户参与交易。
2、为了扩大境外投资者参与A股,此次修订的规则包括了《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3、目前发布的规则是征求意见稿内容,按照管理,征求意见需一个月,在此过程中,技术准备、配套规则也会抓紧落实,约一个月后有望看到规则落地。
4、作为此次扩大开放的配套制度安排,相关部门也将从税收制度、外汇管理等方面给予专门支持。
5、进一步扩大外国投资者参与A股的范围,主要是基于对外开放政策和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要求。
6、符合要求的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开户所适用的法律,交易、结算、资金存管是一样的,和A股投资者相比不存在特殊情况。
7、本次开放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其本国证券监管机构必须已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截至目前,共有62个国家和地区和中国证监会签署了68份双边合作协议。
8、对于此次政策涉及的外国投资者数量和资金量,难以评估,约有几十万符合规定的外国投资者,但并非所有符合要求的都会开立A股账户入市操作。
9、对于外国投资者的交易监管,对此前已经进入A股投资的境外投资者来讲,符合属地原则的,不管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追责都有政策可寻,而对于此次开放的,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需通过监管合作机制的安排进行监管,这也是要求“其本国证券监管机构必须已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主要目的。
10、规则的修订可以进一步丰富资本市场投资主体,拓宽资金入市渠道,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提高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和国际化水平。
更多的外国人可以炒A股了
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政策更为具化,这次涉及的是A股投资者。
证监会今日就《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修改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规则修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要求和深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部署安排,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上报了《关于进一步放开外国人A股证券账户开立政策的请示》,已获国务院原则同意。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回流,投身创业创新的角度出发,保障外国人在我国的投资权利,是留住外籍优秀人才在我国工作生活的重要措施。
尤其在资本市场领域,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步调加快,发展跨境业务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允许对外籍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允许其参与我国证券市场交易,是吸引境外优秀金融人才的重要方式,对引进境外市场先进经验,加快我国证券期货行业与国际接轨,打造世界一流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有积极意义。同时,允许外国人开立A股证券账户,也是吸引外资,支持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渠道。
根据修改内容,此次主要是放开以下两类人员在境内开立A股证券账户:
一是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
二是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外工作并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
为此,拟对现行有关规定作专门修改,一是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原有规定的中国公民、中国法人、中国合伙企业等投资者范围基础上,增加“符合规定的外国人”作为投资者类别之一,并规定外国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具体办法,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二是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将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范围,从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扩大到所有外籍员工,即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也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并可按此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
可以这么理解,取得我国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外国人在境内依法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并在A股上市的、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外工作并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无论在中国与否都可以参与A股投资。
几十万外国人有望成为A股投资者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符合上述规定的外国人约有几十万,但最终有多少人成为A股投资者还有待时间检验。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开放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其本国证券监管机构必须已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截至目前,共有62个国家和地区和中国证监会签署了68份双边合作协议,包括了美国、俄罗斯、新加坡、澳大利亚、英国、日本、马来西亚、巴西、法国、德国、意大利、埃及、韩国、老挝、缅甸、巴基斯坦等国家和香港地区。
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是为了考虑到监管问题,相关投资者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必须遵守我国证券法律规定,适用统一的交易、结算、登记及资金存管等制度规则。
“一旦交易违规等问题,除了属地管辖原则以外,中国证监会可以通过现有的监管合作机制对身在国外的投资者餐区监管行动。”上述人士表示,这样可以减少监管难度,保护A股投资者的利益。
境外成熟市场已有先例
从境外主要市场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做法看,其在资本项目开放的环境下,对外国人开立本国证券账户普遍持开放态度,基本上实现了国民待遇。例如,外籍投资者在美国开立证券账户与美国居民适用政策一样,只需向证券经纪商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在国籍上未作特别限制。而且,持有账户的外籍投资者如属于非美国居民外籍人士,还可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英国根据欧盟的《金融工具市场指令》规定,在外籍投资者开立本国证券账户方面不做额外监管要求或特殊规定。
韩国《金融投资服务和资本市场法》等法律规定,外国人可以进行证券或者场内衍生商品的买卖以及其他交易,但在韩国没有六个月以上住址或者居所的个人,买卖和交易额度受到一定限制。在韩国的商业机构工作或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国人,可以享受国民待遇,取得等同于本国公民的投资权利。
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也均允许外国人开立证券账户。
税收、外汇配套措施降至
除了证监会发布的相关政策外,在税收制度、外汇管理等方面,相关部门也会从配套制度安排的角度给予专门支持。
按照惯例,从征求意见稿到最终政策落地,需要一个月向社会征求意见,证监会将听取行业和市场反馈以完善政策部署。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上述对A股证券账户开立制度规定的修改完善,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实际需要出发,总结以往证券账户开立制度工作成果,并借鉴境外市场经验做法,统筹考虑研究拟定的一项长远性、基础性制度建设举措,对进一步丰富资本市场投资主体,拓宽资金入市渠道,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提高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和国际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