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鲜某接受强制执行裁定现场(摄影/中国证券报记者 徐昭)
9月13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赴上海第二看守所向鲜某送达《行政裁定书》,对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天价处罚”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鲜某时任多家公司实际控制人。2017年,中国证监会先后因操纵市场和信息披露违法对鲜某开出六张罚单,其中一件罚没款高达34.7亿元,刷新了中国证监会对个人处罚的最高纪录。处罚决定依法送达后,被处罚人鲜某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亦未按时缴纳罚没款,故中国证监会向西城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西城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对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并作出准予执行裁定。
西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金融监管机构对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防控金融风险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西城法院立足辖区特色,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一方面,妥善处理金融行政争议,保护投资者正当权益;另一方面对合法的金融监管行为予以确认和支持,为金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