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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抬轿式”高送转玩不下去了!

2018-11-24 08:11  上海证券报微信公众号   赵一蕙 张忆

又到送转高峰期,但今年会不一样——交易所将给投资者一双甄别高送转“含金量”的慧眼。

23日,在征求意见七个多月后,沪深交易所分别正式发布《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

根据规则,高送转与业绩增幅比例挂钩,投资者可藉此“标尺”评估公司业绩成色;“抬轿式”送转的空间被压缩,降低投资者被“明送转,暗减持”套路伤害的可能。

另外,规则合理吸收市场意见,放开了对股权激励限售股解禁期推出高送转方案的限制,满足公司正常送转需求。

送转比例挂钩净利润增幅

今年4月初,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高送转指引征求意见稿,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此次规则在2018年度高送转“酝酿期”正式实施,投资者能够在今年年度分红中感受到规则带来的不同。

一方面,送转比例挂钩净利润增幅,将帮助“筛选”出有业绩支撑的公司。规则要求提出高送转的公司,最近两年业绩实现持续增长,增幅应当高于送转比例。

同时,规则将亏损公司、业绩同比下降50%以上的公司以及送转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的公司,明确列入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的“负面清单”。

减持与高送转脱钩

高送转属于权益的内部调整,无法直接提升公司业绩,更无法直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因此,将高送转与公司业绩等指标挂钩,主要考虑是保证高送转有优良的业绩作支撑,使上市公司送转股本回归本源,真正反映公司经营业绩和实际股本扩张需求,引导上市公司专注主业。

高送转与二级市场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链条,如信息合谋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借道藏身,掩护减持套现、对冲限售股解禁压力等动机明显。

从历史来看,推出高送转公司的股价虽然在短期内有所上升,但基本呈现过山车走势,中小投资者极易被套其中。

因此,针对市场普遍诟病的大股东借助高送转“抬轿式”减持、限售股解禁前后披露高送转等现象,规则明确了高送转方案的披露窗口期,要求公司主要股东前3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后3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或在所持限售股解禁期届满前后3个月内,均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保障正常送转需求

指引为上市公司正常送转股份预留了制度空间。

根据规则中关于高送转的界定,10送转5以下的送转股行为不属于高送转,不适用《高送转指引》。

上交所表示,从历史情况来看,这一比例界定已基本可以满足市场绝大多数公司适度扩张股本的需求,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决策。以10送转4为例,上市公司可自主决策股本扩张40%。

而且,若从业绩增幅的角度考虑,实际上多数上市公司业绩复合增长率很难持续达到这一幅度。因此,指引已为股本较小、确有股本扩张需求的公司留有足够空间。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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