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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调解证券期货纠纷9000余件 现全面推行

2018-11-30 20:10  中国财富网   毛超   原创

中国财富网讯(毛超)证券期货纠纷化解机制由试点转向全面实施,投资遭受非法侵害后“别慌”,多重机制将保护合法利益。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全国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简称“试点”)总结暨全面推进工作会,并宣布全面实施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据了解,试点在2016年5月推出,为证券期货投资纠纷开启了多重“解决之道”。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试点总体情况来看,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纠纷解决效果明显。该负责人指出,“两年多来各调解组织共直接受理或办理法院委托调解案件9000余件,给付金额约15亿元。”

开创证券期货纠纷化解机制先河

据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证券期货纠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是类型多样,复杂程度高,妥善解决证券期货纠纷往往需要金融、法律等多方面专业知识;二是涉众性强。我国资本市场有1.4亿投资者,其中95%以上是中小投资者,他们在专业知识、信息获取等方面处于弱势。

同时,证券期货纠纷化解实践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总体上包括:调解组织实力参差不齐、与法院沟通协调成本高,法院对调解协议的认可度不高、司法确认难度大,对多元化解机制支持保障有待提高、市场经营主体参与调解意愿较弱等。

基于上述背景情况,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针对证券期货纠纷特点,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规定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和机制创新,包括多项诉讼与非诉讼机制,并在31个地区展开试点。2018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并宣布在全国范围内施行证券期货纠纷化解机制。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接受央视财经频道专访时对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评价道:“中国可能是全球最早探索这条路的国家,因为其他国家没有这么多的样本。首先没有这么多人,也没有这么多散户投资。”

纠纷调解给付投资者金额约15亿元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称,在总结试点的经验基础上,目前已经逐渐形成由协商和解、投诉处理、调解、仲裁、诉讼等不同程序构成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从试点的成绩来看,证券期货纠纷调解组织已经试点组织由2016年的8家发展至55家,投服中心在34个证监局辖区建立调解工作站;截至2017年底各调解组织共聘任调解员1613名,调解员队伍发展壮大;纠纷解决效果明显,累计通过各调解组织共直接受理或办理法院委托调解案件9000余件,给付金额约15亿元。

阎庆民指出,“我们需要从实践当中抓取出来,然后和法院共同来执行,这样可能就使得个别上市公司违规乃至于违法就没有土壤,让投资者安心、放心地在中国资本市场当中,在依法维权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的赔偿。上市公司到了一定时候,就会自觉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它的道德风险提高,投资者权益意识提高,相信到那个时候,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就会得到更充分的保护。”

责任编辑:储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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