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争议1年,新三板个人买卖股票所得是否征税今天终于尘埃落定!
12月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个人转让原始股所得仍需参照A股标准按20%税率纳税。
三个月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个人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
一个半月前,新三板围绕定增、重组、做市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
最近两周,新三板做市指数迎来罕见九连阳……
新三板的春天快到了吗?
非原始股转让所得暂免征税
新三板个人投资者交易所得到底要不要纳税?原始股东是否应该纳税?此次《通知》都给予明确的安排,主要有以下五大看点:
一、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所称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二、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所称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该公司挂牌前和挂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三、2019年9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按照现行股权转让所得有关规定执行,以股票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由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自2019年9月1日(含)起,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以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由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2018年11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尚未进行税收处理的,可比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已经进行相关税收处理的,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在登记结算系统内明确区分新三板原始股和非原始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积极配合财政、税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较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到今天《通知》出台正好三个月。
北京南山投资创始合伙人周运南对中证君(ID:xhszzb)表示,这次三部委的暂免征收文件让新三板二级市场交易免征个税的靴子最终落地,把压在投资者对新三板投资和新三板未来信心上的一块巨石搬走了,将极大地稳定新三板二级市场的军心,重树资者的信心,对新三板市场来说是实实在在的重大利好,也必将促进新三板二级市场的活跃,刺激新三板二级市场的复苏,逐步缓解新三板的流动性困局。
税收制度对齐A股
多位业内人士向中证君(ID:xhszzb)表示,《通知》出台意味着新三板税收制度终于与A股齐平,这对于新三板市场交易的活跃以及新三板独立市场的明确定位都有正向作用。
2013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明确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
2014年、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多份文件,明确了新三板股权交易印花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征免政策,从具体标准看均与A股无差异,但对于资本利得部分的税务征免政策仍是空白。相比之下,A股早在90年代便明确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该政策执行至今。
2017年底,多地税务部门启动了新三板股权交易个人所得税风险核查的工作,此事在新三板圈内圈外迅速发酵并引发热议,多位个人投资者及挂牌公司董秘接到通知,要求补缴此前在二级市场交易所得税,或是配合税务部门提交投资者相关交易信息。参与人士叫苦不迭,纷纷呼吁有关部门明确相关税收标准的声音。
对于新三板二级市场交易所得是否需要免税,各地税务部门也是各执一词。
江苏某地方税务部门曾借用案例形式明确,“原则上比照”不应当作为税务执法的依据,应有具体的财税文件支撑,故而坚持对对个人转让新三板股权进行征税。
山东某地税局曾刊文指出,新三板市场是除沪深两市证交所之外的第三家全国证券交易场所,根据现有规定征缴股权交易个税缺乏应有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导致实践中根本无法执行,其结果不仅影响税收执行的严肃性和统一性,而且不利于新三板企业的良性发展,有悖于国家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初衷。
在中科沃土董事长朱为绎看来,此次《通知》不仅明确了新三板二级市场交易所得纳税的标准,且因为该标准与A股基本无异,这对于新三板明确独立市场定位是一个重要的推动,对于二级市场交易也是有力推动。
周运南也认为,这次的优惠政策基本上让新三板二级市场交易享受到了与A股二级市场同等的优惠待遇,这有利于新三板独立市场、场内市场、公开市场地位的确认。
“董秘一家人”创始人崔彦军指出,从短期看,2019年9月1日前由受让方执行税款扣缴义务,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短期内势必将限制交易活跃度;但从长期看,《通知》将新三板从“股权交易”的定位,提高至与上市公司同样的“股票交易”定位,进一步明确和提升了新三板交易场所的地位,针对新三板的改革正逐一落实,有利于市场信心恢复。
新三板的春天要到了?
从10月底的三大改革到今天《通知》落地,新三板出现一系列利好消息,密度之大年内罕见。
10月26日,全国股转公司三箭齐发,对股票定向发行制度、并购重组制度、做市商制度等存量制度进行优化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对股票发行实施并联审查机制、出台授权发行制度、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受35人限制、优化重组停复牌制度、建立做市商评价制度等,这是继2017年年底三大改革以来对又一次重磅革新。
11月23日,全国股转公司宣布编制完成了新三板引领指数系列方案,并透露此次编制的方案,重在聚焦具有新三板市场特色的头部企业,多维度表征挂牌公司特点,此次指数体系的丰富,将对提升市场关注度、引导挂牌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吸引投资者参与等方面产生积极作用和深远影响。
11月26日至12月6日,“跌跌不休”的新三板做市指数迎来罕见九连阳,从716.16点反弹至732.41点,累计上涨2.27%,做市板块日均成交额接近9000万元,做市权重股最高上涨近50%。
12月6日,全国股转公司综合事务部总监钱谱丰在发表主题演讲时提到,新三板改革目标明确、道路鲜明,同时表示新三板的市场定位已经明确。“新三板是我国服务于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公开市场、场内市场和独立市场。新三板将按照问题导向和分步推进的思路,改革举措着眼于解决发行、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的市场痛点,先行推进存量改革,逐步推进增量改革,注重对政策实施效果的持续评估和持续优化”。
近期全国股转公司官网悄然出现“改革要闻”专栏,汇总了10月26日改革以来的一系列新修订、出台业务规则……
周运南对中证君(ID:xhszzb)表示,相信交易免征个税可能只是政策利好的开端,新三板改革有望在更高管理层的关注下加速推进和深化。“期待新三板精选层的尽早落地,让新三板更有效地服务好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
2019年,会是新三板的春天吗?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