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亚星客车8月22日晚间公告称,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8年5月25日发布的《关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情况的公示》,公司应收账款中对应的2016-2017年公司所售且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行驶里程达到2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为41,551万元。2018年8月22日,公司收到扬州市财政局转支付的上述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第一批清算资金10,438万元。
公司表示,本次收到的款项将直接冲减应收账款,改善公司的现金流。不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