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国家工信部公示了新一批关于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名单。经统计,自2017年9月,《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发布后,截至2018年9月底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共计161款,拟从《目录》撤销。从撤销的名单来看,新能源客车居多。
据了解,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已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会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条件。
列入《目录》后,如有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提供其他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列入《目录》车型资格的企业,将对其取消免征车辆购置税申请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