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通知,要求乘用车企业按要求报送生产或进口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乘用车相关数据。2018年12月20日前,各乘用车企业还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2019年度积分预报告。
本次通知中提到,乘用车企业需将相关数据及时报送至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应当保证报送数据的真实性。而2019年预报告的内容需包括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预期达标值、预期实际值和新能源汽车积分预期值等。
2017年9月27日,《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审议同意后正式发布,也被称为“双积分”制。《办法》规定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核算、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的“双积分”核算方法,并规定乘用车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1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上一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今年4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新能源汽车积分表现突出。自2019年度开始,对乘用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积分将开始强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