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2019年第22号公告,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经研究,我部决定自2019年6月21日起废止《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也同时废止。
这意味着,在业内存在近4年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白名单”正式取消。
动力电池“白名单”是指什么?这要从4年前说起。2015年3月24日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引导和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工信部制定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自2015年5月1日起,企业按照《规范条件》要求,通过“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而在售的新能源汽车只有搭载了符合条件、进入“白名单”目录的动力电池,才能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搭载目录之外的动力电池则无法获得补贴。
2015年11月,工信部发布了首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截至目前共发布四批,名单如下:
2016年11月,工信部又发布了《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从生产能力、安全要求、研发能力、回收利用等几个方面对《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其中对企业提出,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亿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千万瓦时的要求。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亿瓦时。生产多种类型的动力电池单体企业、系统企业,其年产能力需分别满足上述要求。
一直以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白名单”也在业内发挥了多重作用,其以企业生产和产品应用安全为基础,在支持汽车动力电池企业发展完善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另一方面,未进入电池目录的企业在华发展有所放缓,“白名单”目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外资企业选择合作伙伴的范围。而随着“白名单”正式取消,国内动力电池领域也将迎来全新的竞争和发展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