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在第二届巡游出租汽车改革发展政策研讨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城市交通管理处处长孟秋表示,下一步将加快理顺巡游出租车运价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积极探索实行巡游出租车政府指导价。同时,加快完善巡游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拥有出租汽车139万辆,年完成客运量352亿人次,占了整个全国城市客运量的28%。
孟秋介绍,目前部分城市正在探索建立巡游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一些省市的巡游车定价机制实现了从政府定价到政府指导价的转变。然而,在当前改革过程中依然存在着经营权改革进度慢、运价调节机制僵化等问题。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虞明远也认为,当前巡游出租汽车价格机制不完善,包括定价机制不合理、调整机制僵化、调价周期长以及程序复杂等,已经成为制约巡游出租汽车行业转型升级的最主要因素。
“下一步我们将综合运用行政的、经济的、信用的、数字等监管服务手段,着力推进深化巡游出租车改革和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孟秋透露,将建立常态化的出租车运价评估、论证和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推进巡游车价格根据市场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