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杰曼5月1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孙国勇的监管意见函》、《关于对陈明光的监管意见函》。
《关于对孙国勇的监管意见函》主要内容为:2018年3月16日,孙国勇账户增持帝杰曼股份,持有该股比例从45.31%变动为50.35%,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时未暂停股票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鉴于上述事实,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监管意见函。
另外,陈明光将其帝杰曼29.71%的股份减持至24.67%,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5%时未暂停股票交易,因而被出具监管意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