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从交通部获悉,5月14日,交通部修订发布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这个办法将于6月1号起施行,这次新修订的这个办法主要调整完善了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顶层设计不相适应的内容,满足网约车与巡游车两个业态不同管理需要,完善事中事后的监管机制,以及推动出租汽车行业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水平。
与之前的办法相比,这次修订将网约车新业态纳入考核。本次修订明确无论网约车还是巡游车,均须要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在有关指标设置上,既考虑了网约车和巡游车的共性要求,又根据网约车独有的经营服务特征,量身定制设置了数据接入、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