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31日的例行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指出,环境部正在加紧编制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今年将启动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对环境监测违法行为的处罚,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真实。
此外,环境部将加强长江经济带水质监测。2018年7月底前,完成长江经济带943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
确保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刘志全介绍,2017年《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印发,目的就是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下一步,环境部将从四个方面确保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加紧编制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从立法层面强化法规建设,构建各类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体系,强化环境监测违法行为的处罚,争取能够以国务院条例的形式尽快发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环境监测活动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构建国家、区域、监测机构三级质控体系;2018年启动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针对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在线自动监控等的监测数据质量。
为加强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环境部将出台关于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补充要求,进一步规范准入门槛;联合开展“双随机”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类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行为。
地表水水站建设方面,刘志全介绍,为了确保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通过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水质自动站运维工作。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13家第三方公司负责全国2050个水质自动站运维。
加强长江经济带水质监测
水环境质量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中之重。根据最新监测结果,长江经济带总体水质好于全国平均水质。2018年1-4月,长江经济带总体水质良好。在11个省943个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类别比例为72.4%,Ⅳ-Ⅴ类比例为24.1%,劣Ⅴ类比例为3.5%。
刘志全表示,针对长江经济带水质监测工作,下一步将加强考核断面水质建设。2018年7月底前,环境部将完成长江经济带943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自动监测包括9个指标,再加一些特征性指标。同时,积极推进与长江经济带各省控、市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实现互联互通,共享监测数据。
研究制定并出台长江经济带水质监测预警办法。定期开展长江经济带水质状况的评估,全面客观反映水质变化情况,定期发布并公开水质监测预警信息。及时通报省市人民政府,督促改善水质状况。
扎实做好长江经济带排污口和污染源监督监测。先期在8051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开展监测,逐步建立覆盖长江经济带所有入河排污口的监测网络,同时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强化排污口的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入河排污口和污染源监测的信息公开制度。
此外,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充分发挥天空地一体化的监测作用,积极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监测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