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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板+H”新政或催动新三板企业赴港热潮

2018-06-02 10:13  证券日报网

新三板企业今年有望掀起赴港热潮,5月30日,来自智能制造、环保、智慧交通出行、种猪养殖、建筑安装等领域的十几家新三板企业,就新三板企业港股上市的相关事宜与港交所上市发行部以及香港上市专业机构展开深入交流。

本次交流活动由深圳市新三板投融资服务协会、深圳市中小企业家联谊会联合举办,由第一路演承办,且本次交流活动得到了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盛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香港林余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各方就港股市场、再融资情况、近期的“新三板+H”、“H+A”政策作了解读并进行了交流分享。

港交所上市发行服务部经理杨浩哲就企业赴港上市作交流中特别围绕全国股转公司与香港交易所签署合作备忘录作了详细讲解,“新三板+H”不设前置审批条件也没有特殊条件和绿色审批通道,新三板符合条件的挂牌公司可以在不摘牌的条件下发行H股,而新三板企业能否在港交所上市,取决于港交所的规则。

针对同股不同权部分,他还表示,上市后不可以提高不同投票权的比例,而对同股同权的股东须维持在10%以上。而除联通外,中航科工也成为第二例H股全流通试点公司,随着政策推进,全流通将为H股企业解决内外资股东不一致的问题,将有助提升公司治理和市场竞争力。目前针对想以H股形式在港发行股份的公司,需要尽早与中国证监会国际部负责人沟通H股发行的上市方案,取得相关批条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以便更好地推动审批进程。

信永中和(香港)审计及咨询服务合伙人刘佳煌就企业赴港上市的财务关注要点及企业在港发行上市常见的监管问题作了详尽的分析和交流。会议中同时也分享了上市申请过程中被否的案例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其中提及到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在财务会计的收入确认入账的准则、两地财务准则不同的调整以及在构建上市主体体系时涉及到的架构费用等。

中国银盛证券董事总经理黄之杰则与代表团分享了一些上市申请中被否案例,强调企业需要选择了解自身行业发展的保荐人,并且与保荐人需保持良好沟通,倘若保荐人此前曾处理过相关行业的上市案例行业经验则更佳。

东方金控投资银行部副总裁许少波指出,目前“新三板+H”只是政策性的框架,具体细节实操还没有,建议新三板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衡量,看是否需要承接试错风险来赶第一批政策红利。同时,选择两地挂牌需要同步披露、同步审计、两地监管,对于企业自身的时间及成本还是很大的,企业需要自身衡量。

第一路演董事长高虹现场也表示,许多新三板企业未能顺利通过A股IPO,进而开始寻找其他出路,港股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港交所是一个相对成熟的国际化市场,而且有较高质量较充足的机构投资者,以披露为本的机制更透明,政策也更稳定,有助于中国企业的国际资本市场形象提升,“新三板+H”模式有利于优秀的新三板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

她希望通过类似活动,能够为新三板企业解决自身关于赴港上市的细节和疑问,为企业家们在融资、资本市场路径规划的选择上提供更有价值的持续服务。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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