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6月2日电(记者徐海波)武汉市房管局6月1日向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推出销售方案备案与公示、售前约谈与承诺、售中现场巡查、售后报告与抽查等监管措施,明确“实名购房”“夜间禁售”,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
《通知》要求房企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申报商品房销售方案,方案备案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并通过销售现场、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同时,还应接受房管部门的售前约谈,配合开展项目销售前的检查,并向房管部门提交规范开展销售活动的书面承诺。
同时,武汉市提出“实名购房”。商品房项目公开销售后5个工作日内,房企须向房管部门报告房屋销售情况,提交认购人名单,并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将认购人与所购房屋进行实名绑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
武汉特别规定“夜间禁售”。房企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销售时间不得早于9:00或晚于20:00。项目销售期间,房管部门将对销售现场进行巡查和监督。对于意向购房人数多于项目准售房源的,倡导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
商品房销售进度管理也将加强。武汉市规定,商品房项目销售完毕前,房企应定期向房管部门报告销售进度;项目销售后30日内,房管部门按照所售房屋的一定比例对购房人进行抽样调查。
武汉市房管局表示,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以上规定,将依法责令其立即整改,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对拒不整改的企业,纳入信用警示名单,并依法暂停商品住房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