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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油运提交重新上市申请材料

2018-06-05 14:1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6月4日晚间,长航油运(长油5)公告称,当日已向上交所正式提交重新上市申请材料。这意味着这只当年遭遇滑铁卢的“央企退市第一股”,在历经三年多重整后,再度冲关A股市场。

重新上市要有“底气”

从近三年盈利情况看,长航油运与其他谋求重新上市的已退市公司相比更具“底气”。

公告显示,自2014年6月退市后,在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经营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下,公司通过消解债务负担,改善经营结构,恢复了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具备了重新上市申请条件。

长航油运表示,退市后公司利用现有资源,“剥离VLCC,重塑商业模式;降低债务负担,深化内部改革,激发企业活力;调整转变经营模式,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等系统性解决方案,从根本上解决了公司的生存和长远发展问题。作为大型央企,长航油运经营规模较大,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三年合计扣非后净利润超过15亿元。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3月底,公司总资产为73.93亿元、净资产为35.10亿元。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4.79亿元、57.81亿元和37.2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28亿元、5.60亿元和4.11亿元。

“长航油运通过内部重整、减员增效等恢复了持续经营能力,达到了重新上市的标准。”一长期研究上市公司治理的专业人士指出。

将严把重新上市关

一位接近监管机构人士表示,退市企业应从自身基本面和重新上市条件入手,逐条对照整顿,厘清自身经营逻辑。

2015年1月30日,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发布,明确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其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时符合《上市规则》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

业内人士认为,监管机构在促进市场优胜劣汰、坚定推行常态化退市机制的同时,严把重新上市关,让依法依规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回归路径,也是“常态化、法治化、市场化”的必不可缺的一环。

长航油运成立于1993年,主营沿海和国际航线石油运输业务,于1997年6月在上交所上市。由于市场周期性波动运价大幅下降以及自身规模扩张过快等原因,2010年之后,长航油运连续四年亏损,其股票于2014年6月5日从上交所退市。长航油运成为A股首家退市的大型央企,当时曾引起市场各方高度关注。

长航油运退市后于2014年实施破产重整。通过重整,公司整体剥离了最大亏损源VLCC船舶,减少了24亿元债务,并以债转股的方式清偿了62亿元借款。据了解,长航油运原控股股东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整体并入招商局集团,成为招商局集团下属公司。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责任编辑: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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