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稳定发展改革提出的新要求以及2018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部署,根据证监会《关于开展新三板挂牌公司2017年年报检查工作的通知》,天津证监局自2018年3月起组织开展辖区新三板挂牌公司“自查自纠自防自律”专项工作。据了解,天津辖区参加自查的198家公司中,有145家公司存在四大类191个风险问题,整改率83.2%,专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和消除危害后果
据了解,天津证监局要求挂牌公司在主办券商督导下,针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财务核算、经营风险等开展为期近2个月的全面自查。据相关负责人透露,145家公司存在四大类191个风险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公司治理机制作用发挥不到位,财务、管理基础薄弱。二是公司运作不规范,重要事项不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三是信息披露不规范,不按时披露年报,不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四是部分公司亏损且经营形势欠佳。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公司积极整改,其中15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率达83.2%。对于尚未整改的问题,公司均已制订计划明确了整改时限。
自防自律筑牢挂牌公司依法运作防控风险底线
2016年以来天津辖区新三板挂牌公司快速增长,为促进天津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天津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部分挂牌公司面临质量、效率、动力变革的挑战,同时也暴露出依法运作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的问题。新三板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三板安全运行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推动挂牌公司建立健全自防自律机制,是防范和化解挂牌公司风险的长效机制。通过本次专项活动,天津证监局要求各挂牌公司切实扛起防范风险的首要责任和主体责任,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进行检验评估,补齐短板,夯实风险防控基础。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自查的198家公司按要求成立了自查自纠小组,积极推进专项工作。一是完善内控,夯实风险防控基础。强化挂牌公司作为公众公司的责任意识,制定并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尝试建立防控风险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督导,落实主办券商持续责任。主办券商建立持续督导工作机制是本次自查工作的重点,通过敦促主办券商切实承担持续责任,解决挂牌公司“惯性犯错、无知违规”的问题,努力提升挂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三是积极应对,努力化解经营风险。引导挂牌公司在去产能去杠杆背景下,主动防范抵御外部风险对经营的冲击,积极化解高额应收款和资金流动性风险,力争稳健有序运营。
精准发力打好防范化解新三板市场风险攻坚战
2018年以来天津证监局按照证监会“强基础,健机制,防风险,促发展”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新三板市场改革发展和挂牌公司监管。通过此次专项工作,推动辖区挂牌公司积极适应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净化天津辖区市场生态环境。一是持续施压、全面覆盖,对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天津辖区曾于2016年开展挂牌公司资金占用专项清理工作,风险得到及时释放,其后于2017年对新发现的违规占用问题继续实施处置,此次专项工作中暴露的资金占用问题明显减少,彰显了持续监管的威力。二是关注公司动态,及时把握和防控风险。在日常监管中,天津证监局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开展现场检查,每月梳理公司情况并编制月报,及时掌握整体情况和突出的风险隐患。三是明确公司风险防控各方职责定位,积极提高监管效能。将挂牌公司自防、主办券商协防、监管部门查防紧密结合,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司进行核查,视情况分类监管。专项工作期间,多家公司及主办券商主动与证监局沟通情况,认真整改,归位尽责的意识渐强,提高了监管效能。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自防自律”专项工作,天津证监局摸清了辖区挂牌公司底数,建立了风险公司问题台帐。目前,天津证监局正在按照专项工作结果对挂牌公司进行年报现场检查,并借此加大对风险公司的监管力度,提高日常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防范公司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