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海南加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

2018-06-11 1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海南房地产调控再度升级。日前,海南省物价局官网披露《海南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商品住宅2017年7月1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按全装修进行备案,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调高备案价格,调整备案价格的须重新备案。

严控备案

《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做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包括普通住宅、高档公寓、底层住宅(别墅)和酒店式公寓在内的商品住宅,在达到预售(现售)条件的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表)前,应当向所在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进行预售(现售)价格备案。

已申领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表)但未办理销售价格备案的商品住宅,2017年5月1日实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工作前已签订商品房认购书、销售合同或网签的,不需再进行价格备案;2017年5月1日后均应在销售前进行价格备案。

《通知》强调,2017年7月1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可按毛坯或全装修价格进行备案,2017年7月1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按全装修价格进行备案。按全装修备案的在申报表区分毛坯价格和装修价格。商品住宅价格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调高备案价格;调整备案价格的需重新备案。对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表)的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企业要公开全部房源并明码标价,一次性对外销售,不得分期分批销售。

《通知》还称,各市县价格、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行为做到日常监管全覆盖,加强对商品住宅量价波动情况的监测和舆论引导,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超出备案价格、擅自提价的,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表、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停发后期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表等行政管理措施。

加码调控

4月22日,海南省对外宣布全域限购政策,对全省所有地区严控购房资质,被称为“史上最严调控”。此后,针对开发商限价、购房者限售等一系列组合调控措施密集发布。

据诸葛找房统计,自2017年3月海南全省价格规范整顿以来,海南省及各海南市、县共发布房产调控政策近40次,政策涉及限购、限贷、限价、停止公积金装修提取等常规调控政策以及人才引进、禁止围填海等针对海南省特点的调控政策。调控涉及土地、市场、金融等房地产相关上下游各领域。

针对密集调控的原因,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楼市调控继续全面深入。房地产加码调控的原因,主要与所在地区房价大幅波动有关。调控主要为了稳定房价,住房不炒是总基调。据中原地产研究院统计,5月单月,全国房地产调控50次,创历史新高。2018年1-5月份,全国房地产调控次数多达159次,同比增长60%。全国范围内,房地产调控全面升级。

房地产协会会长胡志刚也称,房地产调控是为了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常态化,调控政策是否加码则取决于市场热度。房地产不可能绝对市场化,市场化和政府调节需要结合。房地产高压政策可能持续到2020年。

责任编辑:郭俊
分享
微信好友
朋友圈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