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拟收购江苏卡威剩余65%股权失败、欲转让多家子公司股权又遭股东大会否决后,京威股份为获取资金又祭出新招,将重要子公司股权质押融资。虽然这一“操作”无需股东大会审议,但在董事会表决时,依然有董事投出反对票,显示公司内部分歧仍未消弭。
京威股份今日公告,公司拟以所持有的福尔达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对外融资,股权评估值为21.3亿元。公司称将结合市场融资行情,与交易对方在前述评估值额度内协商确定最终融资金额。目前具体的交易对方、交易时间和交易价格等尚未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拟作为质押担保物的福尔达股权曾在一个月前被计划出售,但在京威股份的股东大会上遭否决。出售股权方案遇阻后,京威股份如今选择将福尔达股权质押融资,绕开了股东大会。公司最新公告称,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即使这样,京威股份内部分歧依旧,此次董事会表决结果是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龚斌投了反对票,理由为公司应以回收欠款的方式满足目前资金需求,且本次董事会会议未明确主要的交易条件,不宜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下一步工作。
资料显示,京威股份于2014年通过向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宁波福尔达”)、龚斌、龚福根等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取得福尔达、福太隆以及福宇龙3家公司的股权。
近期,京威股份多次欲腾挪资产,但波折不断。先是因业绩未完成等问题,终止收购江苏卡威剩余65%股权。后又进入“卖卖卖”的节奏,5月15日,京威股份公告,计划出售福尔达、福宇龙各100%股权及福太隆54.4%股权。5月19日,宁波福尔达又提交了关于转让上市公司所持有的深圳五洲龙、江苏卡威、长春新能源股权的股东会临时提案。
福尔达、福宇龙、福太隆是京威股份旗下汽车零部件子公司,3家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9442万元、6269万元、1714万元,约占京威股份2017年度净利润31672万元的87%。其中,此次欲作为抵押物的福尔达更是“盈利大户”;而深圳五洲龙、江苏卡威、长春新能源都是京威股份布局新能源车领域的重要“棋子”。
对公司“卖卖卖”的行为,股东并不买账,相关议案在京威股份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被否决,上述议案未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此,交易所也表示了关注。5月21日,京威股份接到深交所的问询函,问询其为何准备卖掉作为主要利润来源的3家子公司,并转让另3家新能源车板块子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