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10余家银行机构因违规揽储受到银保监会处罚
6月8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48号文”)明确要求银行不得采取七种手段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其中第一项要求“银行不得违规返利吸存,通过返还现金或有价证券、赠送实物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
“48号文”落地后,各家银行网点是否还存在“返利吸存”等违规揽储的现象?对此,《证券日报》记者走访了北京北四环附近的8家银行网点,对目前各银行揽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从走访的情况来看,8家银行网点均不存在“返利吸存”现象,此前个别存在违规行为的银行近日也明确对记者表示“返现是违规的,存款不会返现。”
虽然各家银行不存在“返利吸存”的现象,但本报记者发现,近期,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等银行机构均对存款进行了不同幅度的上浮以吸收存款,利率上浮最高幅度可达52%。
银行理财经理表态:存款返现违规
6月8日“48号文”落地后,《证券日报》记者于6月10日走访了北京北四环附近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广发银行、江苏银行等8家银行网点。
对于目前的揽储策略,8家银行网点理财人员均表示,除利率收益外,不会返现或赠送礼品。尤其是此前《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的两家有返现行为的银行,也均对记者表示,目前除银行利息之外,不会单独返现或者赠送礼品。
引人注意的是,尽管监管明确禁止“返利吸存”等违规现象,但此次“48号文”删除了此前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236号)禁止的“高息揽储吸存。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档次;另设专门账户支付存款户高息”这一条款。
中泰证券分析师戴志锋表示,删除高息揽储限制,与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向一致。旧规发布于2014年9月份,当时对存款利率上限仍有限定,2015年10月份,央行放开了对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定,删除对高息揽储的限制与此吻合;另一方面,或还将是与利率市场化改革配套,当前存款上限虽放开,但仍受自律组织约束,未来“双轨制”并轨,就不存在高息揽储的说法了。
从《证券日报》记者走访的情况来看,各银行网点对大额存单利率进行了上浮,不少银行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上浮了30%到40%左右,最高上浮可达52%。
记者拿到的一家光大银行网点的产品单显示,存款1个月,20万元起,利率为1.53%,较央行基准利率的1.1%(比照3个月),上浮40%;定存1个月,100万元起,上浮利率可达45%。若定存为3年,20万元起,利率为4.18%,较基准利率上浮52%。
广发银行一家网点的大额存单表也显示,存款20万元起,6个月的利率上浮至1.846%,一年上浮至2.13%,三年上浮至3.905%;若存款100万元起,6个月利率则上浮至1.976%,一年期上浮至2.28%,三年则上浮至4.18%(较基准利率的2.75%上浮52%)。
此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江苏银行等网点均对存款利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上浮,多在30%-4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