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

偿付能力承压 险企发债扩股“补血”忙

2018-06-21 08:12  中国证券报

中国人寿日前公告称,拟在未来3年在境内外分多次发行总额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资本补充债务工具。业内人士透露,保费规模的扩张使得多家险企的偿付能力承压,包括人保、太保、平安在内的大型险企纷纷走上“发债”之路。

大型险企频发债

近年来,发行资本补充债逐渐成为各大险企业务扩张中惯用的融资手段。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发现,今年银保监会已累计批复了6家保险公司、共计1200亿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资本补充债,除近日批复的中国人寿、太保财险、人保集团、英大财险外,人保寿险、农银人寿此前分别获批核发不超过120亿元、35亿元的资本补充债。

以近期人保寿险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为例,按照发行不超过120亿元的规模,在灵活保障账户必要流动性前提下,资金将主要配置于评级较高的债券、安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等固定收益资产。

“从获批发行的险企来看,近一年内,人保、太保、平安三家大型险企累计获批发债470亿元,占总获批额度的九成以上。”东方金诚首席分析师徐承远指出,这些大型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均较为充足。一方面发行资本补充债有助于险企充实资本,为未来业务规模增长留出空间,同时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以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资本补充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保险公司无需付出流动性溢价,融资成本较低,可以进行二级市场交易,交易灵活,进一步丰富了险企融资渠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说:“在偿付能力监管框架之下,资本补充跟资本损耗,同业务发展直接关联。例如,部分险企前期业务扩张比较快,资本损耗大,为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监管水平,进而做一些补充;其次,就是考虑后续业务发展规划,在资本上做一些准备。”在朱俊生看来,保险公司保费规模相对高速增长,投资收益率却在下降,由于流动性压力,保费增速虽有一定的惯性,但资本消耗较快,而内生资本补充能力相对减弱,所以需要外部融资,外部融资可能首先考虑发债,因为速度快,而股权融资则相对周期长、门槛高。

值得关注的是,从截至2017年底的情况看,已发行的资本补充债票面年利率差距较大,从3.58%至6.50%不等。其中,人保财险、中华联合、阳光财险、阳光人寿、平安人寿等险企的债券票面年利率普遍在3.58%至3.65%之间;建信人寿、幸福人寿、安邦人寿、泰康人寿及平安财险等险企的债券票面年利率在4.08%至4.79%之间;长安责任保险、天安人寿以及前海人寿等险企的债券票面年利率均超过6%。

责任编辑:梁肖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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