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ST华泽重组案中没有勤勉尽责和存在违法事实,国信证券近日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昨日国信证券发布公告称,已经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总共被罚没2800万元。
公告显示,国信证券在*ST华泽重组案中存在以下三项违法事实:一是华泽钴镍2013年和201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二是国信证券出具的《华泽钴镍恢复上市保荐书》、《华泽钴镍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和《华泽钴镍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201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三是国信证券在核查上市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和应收票据,以及利用审计专业意见等方面未勤勉尽责。
由于上述违法事实,国信证券被罚没2800万元。证监会对于国信证券保荐业务行为,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龙飞虎、王晓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证监会对于国信证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行为,责令其改正,没收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收入600万元,并处以1800万元罚款;对张苗、曹仲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业内人士表示,国信证券在规定时间缴纳了相关罚款后,可以尽快申请恢复保荐项目及并购重组财务顾问项目受理及审核,此前受影响投行业务将会尽快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