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获悉,全国股转系统将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结合新三板市场特征,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相关制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外商依法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稳步推进新三板市场对外开放,提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在此之前,为有效吸引外资、利用外资,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允许外商比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
按照国务院《通知》的精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及符合国务院相关部门规定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均可参与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
当日,就挂牌公司摘牌相关规则,全国股转系统新闻发言人回应,“目前全国股转系统正在制定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市场的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强制摘牌情形、强制摘牌程序和投资者保护等三个方面。目前,全国股转系统正在梳理研究市场意见建议,分析评估相关措施,在此基础上对《细则》作进一步修订完善,以适应新的市场形势和监管要求。”
就精细化分层和差异化制度供给,全国股转系统新闻发言人表示,全国股转系统正根据2018年市场分层调整的情况,对进一步完善市场分层的相关方案进行研究论证。“我们已注意到,市场重点反映的对万家挂牌公司仅划分创新层和基础层两个层次无法有效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等问题。”
“全国股转系统将密切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把精细化分层作为继续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逐步推进股票发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创新,进一步提升市场功能、拓展市场服务。”新闻发言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