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西安市房管局网站披露,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暂停企事业单位购买住房,防止以企业名义投机炒房。
《通知》明确支持刚需家庭购房。在购房登记时,登记人按刚需家庭、普通家庭进行分类登记,公证机构、开发企业应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为先后次序进行摇号,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全部摇号销售房源50%的比例优先满足刚需家庭。
此外,《通知》还强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及交易管理。规定预售许可申报面积的最小规模,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多次分批、分幢开盘,拖延上市销售时间;强化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制度,坚决保持调控决心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确保西安市住房价格平稳;调整西安市住房限售政策,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3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暂停企事业单位购买住房,防止以企业名义投机炒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