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央行如期定向降准,但此次降准的具体操作还是与市场预期有所不同。一是定向降准幅度小于预期,本次对商业银行降准0.5个百分点,低于此前市场普遍预期的1个百分点。二是此次定向降准所释放的流动性未如4月那次用于置换未到期的中期借贷便利(MLF)。三是此次定向降准所释放的流动性,按照银行类型不同设定两大不同用处,主要资金将被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
然而,尽管此次降准幅度不及预期,但由于不置换未到期MLF,实际投放的净流动性约7000亿元,是年内力度最大的一次定向降准。随着年内第三次定向降准落地,市场普遍认为,货币政策开始出现结构性宽松,但需要强调的是,当前货币政策仍不离稳健中性的总基调,只是在当前国内外日趋复杂的经济金融环境下,进一步强化了预调微调,央行会更加关注市场预期的稳定,更快应对外部冲击。
值得注意的是,与今年前两轮定向降准所释放的资金主要用途有所不同,本次降准的重点支持对象是“债转股”。新释放的7000亿流动性中,5000亿被要求用于支持“债转股”。央行还要求银行建立台账,逐笔详细记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实施情况,按季报送央行等相关部门,并将银行支持“债转股”的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
加大力度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是化解企业高杠杆率的一个重要手段。众所周知,我国企业部门的杠杆率是全球之最,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我国早已明确了结构性去杠杆的任务。所谓的结构性去杠杆,就是要去企业尤其是国企和地方政府的杠杆。
从2016年就启动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行路至今,项目落地难是被广受议论的问题。而制约落地难的阻碍是多方面的,既有政策细则不明确带来的实际操作困难,也有资金、参与机构、转股形式等多方面的限制。所幸的是,为推动打破这些阻碍,今年以来相关部门费了不少心思。年初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就从转股形式、参与机构、被转股对象、允许转股的债权范围等多方面放松政策。
此次的定向降准则是从低成本资金来源方面“加码”支持“债转股”,此轮需要“债转股”的企业负债规模巨大,若要真正起到降杠杆的作用,给实施机构提供稳定的低成本、中长期的资金来源是关键。
不过,诚然为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实施,政策层面已提供了不少“保障”,可实际过程中能否顺利推进,目前各参与方仍是摸着石头过河。但有一点需要格外注意的是,相关部门要做好监督机制的设计和及时跟踪,防止金融机构或企业利用当前如此众多的有利政策,进行名股实债或对“僵尸企业”进行“债转股”,别让“债转股”变了味。对定向降准所释放的流动性同样如此,相关部门要做好监测,让资金之“水”流到该流的地方,既实现结构性去杠杆,又能加大对经济薄弱领域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