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黄金交易所26日消息,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征求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通知意见的函》,其中提到,代理销售机构不得提供黄金账户、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
黄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黄金市场、资产管理业务、金融衍生品、外汇管理、支付清算结算、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提供实物黄金登记托管的机构应当于每月 10 日前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持有实物黄金的情况,定期在其官方网站上披露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持有实物黄金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