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四新企业”将于A股上市的消息引起资本市场热议。投服中心为深入了解评估有关情况,共对全国各地1320名中小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进行了抽样调查,从“四新企业”的判定标准、对“四新企业”概念了解的程度及态度、“四新企业”应满足的上市指标、如何强化现有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四个维度,对投资者进行了调查。总体而言,投资者对“四新企业”A股上市普遍持支持欢迎态度,购买欲望较强,但同时需要细化“四新企业”判定标准,提高对上市公司违规的处罚力度来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部分投资者对“四新企业”的判定存在分歧
84.1%的投资者选择“具备独有的核心技术、颠覆的商业模式等,未来带来高成长、高收益”;
76.1%的投资者选择“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服务新经济,且满足目前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73.7%的投资者选择“具有发展速度快、同行业竞争少、投资者青睐等属性的创业企业”;
57.4%的投资者选择“在行业内具有垄断地位、寡头优势的成熟企业”;
57.2%的投资者选择“成立不超过10年,估值超过10亿美元”;
49.2%的投资者选择“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从这个结果可以发现,目前投资者整体上对“四新企业”的准确判定和鉴别概念上比较模糊,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甚至有的作出了错误的判断,选择了垄断企业。
二、绝大部分投资者表示支持“四新企业”A股上市,购买意愿呈中上程度
在对投资者是否支持“四新企业”在A股上市这一问题的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投资者都表示支持。其中,持支持态度的人数占比为70.0%,另有22.1%的投资者目前表示持保留意见,不支持率仅为8.0%。基于目前市场对“四新企业”的准确判定存在模糊这一现状,说明市场对“四新企业”A股上市持乐观态度。后期,在明确“四新企业”的判定要求后,市场对于“四新企业”A 股上市的支持率还可能会进一步上升。
同时,投服中心对投资者是否会考虑购买“四新企业”企业的相关股票进行调查,52.1%的投资者表示会购买相关企业股票,10.9%的投资者表示不会购买,另外还有37.1%的投资者表示持观望态度。考虑到投资者对“四新企业”定义、企业估值方法方面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在明确上述问题以后,投资者的购买意愿可能会进一步上升。
三、大部分投资者认为盈利要求仍应是上市的硬性指标之一
投服中心对“‘四新企业’在A股上市时,盈利是否仍然属于上市判断标准中的硬性指标”这一市场很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其中66.9%的投资者表示针对“四新企业”来说持续盈利性仍然应该是硬性指标,33.1%的投资者表示应该不能再作为硬性指标。
四、投资者一致认为要提高“四新企业”的信息披露力度,追究违规企业负责人责任,限制大股东减持及质押上限
针对投资者切身利益的这一问题,我们选择对投资者所关注的企业违规成本方面进行调查,发现投资者层面最关注的是:“加大对企业的信息披露,特别是财务信息的披露力度和频率”,占比高达88.0%;其次是“加大对违规‘四新企业’的处罚力度,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占比为83.0%;“限定大股东的减持、质押上限,降低套现比例和频率 ”,占比为80.2%;此外,投资者也比较关注“加大对违规的‘四新企业’执行退市执行力度”,占比为78.8%。
此外,投服中心还对全国36个辖区的291名证券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调查,联络员站在行业从业人员的角度,更关注“四新企业”在A股上市对市场宏观层面可能带来的影响;而投资者作为市场主体参与者,更关注 “四新企业”上市后,股价可能剧烈变动以及变动带来的合法权益损失。
通过本次调查,发现投资者对“四新企业”在A股上市这一事件整体持乐观积极态度,并将会购买相关股票。由于部分投资者对“四新企业”的认知存在一定偏差,短期内会有部分投资者持中立观望态度,该部分投资者可能会受后续的市场情绪等因素影响而改变。与此同时,投资者希望通过加强“四新企业”的信息披露力度、限制大股东减持和质押上限、提高违规“四新企业”的退市执行力度等方式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