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康保险集团在上海、福州、厦门三地分别举行了“养老三支柱,让生活更美好——个人税收递延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发布会,来自当地人社局、民政局、保险同业公会的相关领导,以及各地泰康重要企业客户出席了发布会。
泰康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兼泰康养老董事长李艳华、泰康养老副总经理戴海峰、泰康资产副总经理冯铁良、泰康人寿银行保险事业部副总经理董燕以及三地的泰康养老、泰康人寿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当地的发布会。
4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人社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十年磨一剑的“税延养老保险”终于落地。通过税收递延,做大、做强养老保障第三支柱,进而提高养老金替代率的制度设计初衷,使得税延养老保险从推出伊始,便被视为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帮助百姓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民生举措。
上海,作为全国首批税延试点地区之一,不仅经济发达、金融企业众多,也是我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大型城市。税延产品自6月7日在沪销售以来,市场反响热烈,泰康税延养老的首单客户也在上海诞生。
在上海的产品发布会上,李艳华代表泰康集团全面介绍了公司的战略布局,李艳华表示,面对老龄化时代的快速到来,全社会都要做好充足准备,保险业积极拓展养老保险与服务领域,是承担社会使命与责任的具体要求,也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举措。泰康在22年的发展过程中,专注主业,依托保险、资管、医养三大业务板块,构建大健康产业生态体系。
在此次的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泰康首批获得经营资格,首批获批保险产品,首批成功出单销售。未来,泰康将持续秉持“受人之托、勤勉尽责”的宗旨,通过优质的服务和一流的运营,确保客户的税延账户持续稳健增值。
据了解,在遵循“产品开发指引”和“示范条款”的基础上,泰康推出的税延年金产品包括收益确定型(A款)、收益保底型(B1/B2款)和收益浮动型(C款)三类四款,分别对应3.5%的固定收益、2.5%的保底+额外收益,以及完全浮动收益,同时泰康还支持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和固定期限15年、20年、30年四种领取方式,努力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养老储备需求,为客户规划安排更长时间的现金流,从而实现助力民众安心养老的目的。与此同时,发布会还现场展示了泰康研发的税延养老险计算器,客户只需简单输入年龄、月收入等信息,便可生成一份专属的税延养老保险计划书,直观体验税延养老保险的收益水平。
“作为大民生工程的骨干企业,泰康人寿一直以来都在积极跟进税延养老产品。6月11日,泰康人寿的四款税延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同时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将在上海、福建(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三个地区开展试点销售。”泰康人寿银行保险事业部副总经理董燕在活动现场表示。
她介绍,“银行作为保险的主要销售渠道之一,在加快零售转型之后,非常关注客户消费场景的打造。税延养老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也是银行进行客户分层管理很重要的产品。泰康人寿近期将与上述试点地区的主要合作银行深度合作,尽快上线税延养老年金保险产品。”
保险为消费者提供了不同层次的保障需求,泰康人寿的养老社区等中高端产品在市场上一直被大量客户接受。董燕认为,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大众百姓,将成为泰康人寿产品线的重要补充。
下一步,泰康将在税延产品的系统、培训等方面为合作企业提供有力支持,各合作企业也将为税延产品的市场推广和营销提供有效保障,携手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