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台政策,将加强住宅用地市场调控,严格按照“五类”调控目标,制订实施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稳定房地产用地市场预期。
本次,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工作实际,从履职尽责、释放政策红利和主动作为三大方面提炼出“十六条”工作要点。“十六条”多与房地产市场密切相关。首要便是加强住宅用地市场调控,即严格按照“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制订实施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稳定房地产用地市场预期。灵活采用“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增加自持面积等竞价方式,出让住宅用地。
在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方面,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将按照“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要求,加快完善广州市、佛山市和肇庆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政策。继续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工作,鼓励建设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
严防以地融资风险方面,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将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违规以地融资情况专项自查梳理。强化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规范开展土地储备工作,严禁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配合做好地方政府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僵尸企业”退出后的土地资产应纳入土地收储范围。
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方面,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将建设用地预留规模优先用于保障贫困地区农民建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重要民生建设。有序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规范指导贫困地区农村土地开发建设和保护工作。改进和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精准扶贫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省级统筹,下达扶持指标支持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能。
拓宽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利用途径方面,在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权的前提下,允许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办企业。拓展土地使用功能,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教育、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等产业。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
此外,支持开展“旧村庄”改造。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可由政府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主申请为其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征收后土地仍可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在旧村庄改造中,市、县级政府通过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经营性开发的,其土地出让纯收益可按不高于60%的比例,依照有关规定专项用于支持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自主改造,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易居(中国)企业集团CEO丁祖昱认为,广东此次出台的“十六条”要点在于优化土地结构,特别是给出了一条集体用地转国有建设用地的全新思路。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首先,这是针对土地市场的调控文件,核心还是对之前一系列调控政策的补缺。特别是其中的土地供应政策,是继续明确权责,落地执行。其次,房地产调控进入供应调节环节,政策要求加强住宅土地市场调控,明确超过溢价率后限制价格,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再次,土地融资风险被明确提及,避免土地市场的融资风险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