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晚间,海南海药(000566)公告回复了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并表示公司股票将于7月9日开市起复牌。此外,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公告称,本次交易完成后,奇力制药将成为海南海药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使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盈利能力上均有大幅提升。假设本次交易已于2017年1月1日完成,合并后海南海药总资产增至136.11亿元,增长29.05%;营业收入可达30.23亿元,增长65.68%;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1.89亿元,增长117.68% 。
海南海药在回复函中表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是本次重组实施的前提条件,若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未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包括银行贷款在内的自筹资金用于本次收购。
对于未安排业绩补偿承诺的缘由,海南海药表示,本次交易为市场化谈判,且交易对方持股较为分散,经各方多轮谈判,本次交易未安排业绩承诺。但此次方案设置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且本次交易属于医药行业同行业整合,具有较高的业务协同效应,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海南海药管理层表示,奇力制药与上市公司现有医药业务板块在销售、采购与生产、研发、战略等方面具备较好的互补性和协同性,交易完成后将对标的公司进行充分整合,将奇力制药纳入上市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体系之中。
此外,关于奇力制药部分产品存在的一致性评价问题,海南海药表示,根据2016年原食药监局公布的《2018年底前须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目录》(以下简称“《289目录》”)显示,中国须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289种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奇力药业涉及《289目录》9个品种的2016年和2017年营收和净利润占比均不足5%,整体占比较小,影响不大。根据《289目录》,奇力制药持有批文的药品中,共有9个品种原则上需于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但对标的资产进行收益法评估时,已充分考虑一致性评价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海南海药还同时公告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通知书显示,经初步审查,决定对海南海药收购奇力制药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海南海药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可加强上市公司在药品研发生产领域的业务规模与品牌建设,丰富公司产品系列、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技术储备与研发能力,有助于公司产业延伸和扩张,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