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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非法转租公租房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018-07-10 18:03  新华网

新华社昆明7月10日电(记者庞明广)原本用于保障中低收入人群住有所居的公租房,却被个别承租人公然转租给他人牟利……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关于举报非法转租公租房的倡议书》,呼吁遏制非法转租公租房行为,违法者将受到罚款、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等处罚。

针对近期群众反映有个别公租房承租人、房屋中介机构公然发布转租公租房的信息,倡议书提出,公租房是国家提供政策支持,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其产权主体为国有公司,而发布转租公租房信息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被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根据《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租房承租人擅自转租已承租房屋者,须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个人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者,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倡议书还提出,部分房屋中介机构公然发布转租公租房非法信息,代理出租已承租公租房房源,这些不法行为已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按照规定,为公租房承租人提供非法转租中介服务的房屋中介,将承担记入信用档案、罚款、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等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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