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还是担保?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仅见上述案件的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未见此前的民事调解书。从熊斐伟、赵从宾申请强制执行、冻结账户、撤销执行,嘉兴国瀚起诉再撤诉的情况来看,上述借贷纠纷大概率已经得到解决,即借贷方已经归还欠款及利息,或达成了其他解决方案。
高升控股是借贷方的可能性较低,其作为上市公司,财务数据要经过严格审计。一季报显示,截至3月底,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9亿元,若这笔钱正常存在,私自借贷就没有必要,且风险较大。更大的可能是,高升控股为关联方的借贷提供了担保,关联方到期未及时归还借款,导致纠纷。从被执行人员名单来看,各方之间具有关联关系。
在执行书中,文化硅谷运营法定代表人被标注为李耀。李耀当前的身份是高升控股董事长,3月1日接替韦振宇走马上任。当前,文化硅谷运营的法定代表人是韦红星,4月27日刚刚完成变更。文化硅谷运营最大股东是北京瑞鑫安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瑞鑫安泰”,持股95%),实际上由韦氏家族控制,李耀、张一文也间接持股。
宇驰瑞德、蓝鼎实业是高升控股的控股股东,二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9.77%的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韦振宇。自去年底开始,宇驰瑞德、蓝鼎实业涉及的借贷纠纷频发,韦俊康、辛维雅、何欣、张一文总是相伴出现。韦俊康是韦振宇的父亲,韦氏家族的掌舵者,何欣亦为家族重要成员,张一文当前为高升控股董事、财务总监、代董秘。辛维雅身份暂不明朗,但其和韦俊康多次一同成为债务诉讼的被告,或同为韦氏家族成员。
但是,高升控股《公司章程》中规定,除非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得为股东单位、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章程》还规定,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受上述限额限制,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外担保(对外单位和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显然,与韦氏家族一道成为被执行人的没有高升控股的控股子公司,高升控股近年来也没有召开过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担保。疑问由此产生,高升控股是否绕过了董事会、股东大会提供了对外担保?涉及上市公司的借贷纠纷诉讼为何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工商信用系统显示,高升控股全资子公司北京高升在今年5月24日收购了徐凤莲、任众所持有的宏宇泰和100%,后者的注册资本从100万元猛增至5000万元。宏宇泰和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没有其他公开资料,高升控股公告中对此只字未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