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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解读138号文 严肃整治证券中介机构违法违规

2018-07-13 19:07  中国财富网   毛超   原创

中国财富网讯(毛超)7月13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近期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决定》,自2018年4月23日施行。主要修订内容是,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同类业务的,证监会将不予受理或者中止审查相关材料。

高莉指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的,即使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不属于同类业务,但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证监会也将依法不予受理,或中止审查其出具的行政许可的申请文件。

据了解,《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决定》又被称之为“138号文”,此前,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称被中止受理新报业务,其中包括,立信、众华、瑞华、北京兴华、致同、大华等。

随后,高莉介绍了证监会近期部署的2018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三批案件情况,专项执法集中查处9家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行为,目前案件查办已经全面展开。

高莉指出,截至2018年4月30日,共有9家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年报,这些公司未按时披露年报的原因有三类,其中包括:无法确定审计机构、无法按期出具审计报告、财务数据追溯调整等。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的行为,与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风险内控制度流于形式、高管不勤勉尽责、甚至是财务舞弊等情况密切相关,证监会将对其背后隐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大力打击,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行。

此外,高莉公布了近期查处的6宗违法违规行为,包括1宗操纵市场案,2宗内幕交易案、2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期货公司违反风险监管指标案。

发布会现场只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和期货公司违反风险监管指标案具体情况进行了披露。

具体来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涉及珠海中富(000659)控股股东(捷安德)担保债务逾期未还,且未告知珠海中富导致信息未及时披露,捷安德被处以30万元罚款;尔康制药(300267)存在对公司2015年、2016年财务报告虚增收入、利润行为,被处以60万元罚款。期货公司违反风险监管指标案涉及和合期货,其净资本与净资产比列不符合监管要求,被处以3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胡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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