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海市发布《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计划”),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2018-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4.3万辆、5万辆、6万辆。新增、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大于80%。
《计划》旨在持续改善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降低大气PM2.5浓度,遏制O3污染态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计划》指出,上海市将加大出租、物流、环卫、邮政等行业新能源车推广力度。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中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2020年底前,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中心城区小于1公里,外环以外区域小于2公里;到2022年,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市内货运等行业新增车辆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
在油品方面,2018年10月1日起,上海市提前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9年1月1日起,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到2019年7月1日,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同时,上海市将加强油品质量检查和车用尿素供应监管。
在深化老旧汽车淘汰和治理方面,上海市将研究实施更严格的高污染机动车限行、管控和淘汰措施。制定出台老旧车淘汰补贴延续政策,进一步扩大高污染机动车限行区域,加大高污染机动车淘汰力度。此外,上海市还将加强新车生产环保符合性检查。
《计划》指出,上海将建设并完善长三角机动车异地同管信息共享平台,强化高污染机动车的执法监管。
《计划》提出,到2020年,上海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长达到800公里左右,公交专用道450公里左右,公共交通出行比重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比重达到55%,其中,轨道交通客运量占公共交通客运量比例达到60%。到2022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比重达到60%。持续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进一步落实牌照总量控制政策,完善非营运小客车额度拍卖制度,引导促进定制公交、分时租赁、合乘车等新型绿色共享交通模式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