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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燃气就股权转让等事宜回复深交所问询函

2018-07-19 19:3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康曦

7月19日晚间,大通燃气(000593)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关注函进行了回复。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筹划过程、具体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是否计划资产重组以及筹划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表示,本次股权转让始于2018年6月23日。23日,丁毅代表大通集团与潜在交易的中介机构代表臧强、刘桂林在北京接洽业务合作事宜,臧强、刘桂林提供了荣盛控股正在寻求A股上市公司控股权的信息。27日,经中介机构撮合,大通集团代表与荣盛控股代表在北京进行第一次正式会谈,双方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初步意向性磋商。7月4日,大通集团代表向大通燃气实际控制人、大通集团董事长李占通就大通燃气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工作汇报和沟通。7月10日,大通集团和荣盛控股在廊坊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荣盛控股已于7月16日启动了对大通燃气的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工作为期不超过45天,经双方协商尽职调查时间可适当延长。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若交易双方无异议,将继续推进股份转让正式协议的签署。

对于是否有其他重大事项,公司表示,目前没有资产重组计划及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筹划事项。

另外,针对深交所问询公司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等问题。大通燃气表示,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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