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7月18日发布通知,就《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合约标的为面值200万元、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中短期国债;可交割国债为发行期限不高于5年,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为1.5年到2.25年的记账式付息国债。
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最近的三个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和12月。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