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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被告共同讨伐 “小燕子”这次难逃法网?

2018-07-20 11:19  证券时报

“小燕子”赵薇在荧幕上吸睛无数,在资本市场上却没有落得好名声,害苦了一群投资者,而今已遭到投资者起诉。

证券时报·e公司获悉,7月18日,关于祥源文化、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赵薇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在杭州中院首次开庭。其中此次开庭涉及的起诉投资者共计19人,另有42人诉讼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开庭。有意思的是,不论是被告方还是原告方,都认为应该追加赵薇为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批次起诉人已达61人

祥源文化(600576)原名万家文化,如今公司虽已易主更名,但围绕着旧主与赵薇之间的事情,却远没有结束。

2016年12月26日,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万家集团)将其持有的1.85亿股公司股份,转让给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龙薇传媒),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35%,转让价为30.6亿元。龙薇传媒的大股东正是赵薇。

3天后,上交所发出问询函,询问收购的巨额资金来源,自此揭露了赵薇夫妇企图高杠杆借款30.56亿元的如意算盘。随后,在监管层不断追问的压力下,2017年3月份,龙薇传媒终止了收购方案,赵薇控股祥源文化的计划正式泡汤。

随着赵薇退出,祥源文化股价大幅滑坡。从2016年11月25日停牌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到2017年3月31日宣告股权转让终止,祥源文化的股价坐了一回过山车,从18元/股附近一度冲高至到25元/股,最终跌到了13元/股附近,区间最大跌幅近5成。截至2018年7月19日,公司收盘于5.22元/股。几乎是腰折之后再腰折。

赵薇入主祥源文化的闹剧,害苦了祥源文化的投资人,部分受害投资者开始维权,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委托律师起诉赵薇等方面。

投资者起诉的依据是,2018年4月,证监会对祥源文化、龙薇传媒、赵薇等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该罚单的内容包括,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祥源文化在2017年1月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对市场和投资者造成了严重误导,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在此次案件开庭前,围绕着上述事件,共计61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主办股民向祥源文化和赵薇证券虚假陈述索赔一案的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基于证监会今年4月对祥源文化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书,该案件事实清楚,维权的投资者可能会远超目前人数。”

原告被告共同声讨

在18日的庭审中,原告和被告之间唇枪舌战。

值得一提的是,出庭应诉的祥源文化在开庭时,提出要求追加赵薇、黄有龙、赵政、孔德永等四名被告一起参加诉讼,并要求他们承担全部连带的法律责任。

祥源文化认为,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书》认定,龙薇文化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主要实施方,黄有龙、赵薇为龙薇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主管人员,赵政为龙薇传媒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孔德永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应作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案件的共同被告。

据悉,被申请追加为被告的黄有龙,系赵薇的配偶、赵政系赵薇的兄长,孔德永系前万家集团实际控制人。2017年8月,孔德永、刘玉湘将所持万家集团100%股权转让给祥源控股集团。转让后,祥源控股持有万家集团全部股权,俞发祥成为万家文化实控人。

对于祥源文化提出的追加被告,吴立骏律师认为,按照目前祥源文化和赵薇等支付能力,完全有能力承担股民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损失赔偿的金额,所以只同意追加赵薇为被告共同承担和祥源文化一样的全额赔付的法定义务。因为赵薇作为知名演员,赔付能力非常强,无需加入众多被告,中小股民的获赔款项的执行是安全的,有保障的。

祥源文化提出的追加被告申请,杭州中院是否会采纳,在18日的庭审中未予做出说明。与此同时,此次投资者起诉祥源文化及其相关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结果,也未宣判。

根据开庭的实际情况,吴立骏律师认为,符合两个时间段的股民获赔概率相对最高。一是在2017年1月12日之后买入祥源文化至2017年2月27日持有该股的股民;二是在2017年1月12日之后买入祥源文化至2017年11月9日持有该股的股民。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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