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净值化转型压力纾解 大行静待理财子公司办法落地

2018-07-23 08:51  证券时报   孙璐璐

自4月资管新规落地后,资管新规的部分配套细则也于上周五落地。本次配套政策的落地给市场吃了“定心丸”,扫清了此前困扰市场的部分不确定因素。

尤其是央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思稿)》,给原本受资管新规冲击最大的银行理财的转型带来些许喘息空间。特别是摊余成本法计价适用范围的进一步拓宽,纾解了短期银行理财的客户端难以接受净值化转型的问题,分析人士普遍认为,此举将大为缓解商业银行在过渡期内负债流失的压力。

此外,尽管上周五出台了不少资管新规的配套实施细则,但仍有一项重要的文件尚未公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未来,商业银行剥离理财业务单独成立子公司将是大势所趋,目前已有12家银行宣布成立理财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的及早出台,将加快银行理财子公司取得实质性进展,尤其是对于尚无宣布成立子公司的四大国有银行来说,其都在等待细则落地后谋定而后动。

纾解银行理财

净值化转型压力

尽管配套细则在资管新规出台后3个月才落地,但在这3个月期间,银行并未停止转型,只不过,目前的转型效果并不理想。

对银行理财来说,资管新规带来的最大挑战,无疑就是要求打破刚性兑付,实现产品的净值化转型,但这绝非易事。

“净值化的挑战真的很大,市场对净值化产品的接受会有很长的过程。”一股份行资管部人士称。

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希淼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个人投资者仍是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投资者,部分客户会难以接受“刚兑”打破,尤其是中老年客户是否接受面临不确定性。多数银行已经普遍习惯预期收益率型产品形式,对于净值型产品需要一定的适应期和窗口期。

银行理财之所以在净值化转型过程中压力较大,是因为资管新规鼓励标准化产品采用市值法估值,这样一来,理财产品的净值会随资产价格的波动而波动,这既不符合理财用户长久以来所习惯的预期收益型产品的特性,也加大了理财产品的集中赎回压力。

实际上,银行理财从业者普遍认为净值化转型挑战大,也是因为“初战碰壁”。资管新规落地后,已有不少银行开始尝试发行符合新规要求的理财产品,但效果并不理想。

“资管新规发布后我们尝试发行了几款符合新规要求的理财产品,跟我们预期一致,客户不太接受,卖得非常不好。”一国有大行资管部人士称。

另一国有大行的资管部人士也坦言,虽然现在都在尝试发行新产品,但挑战很大,例如面临着客户对净值化产品、1年期以上的产品接受程度低、私募产品客户资源有限等问题。

而《通知》此次对摊余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予以一定拓宽,被市场普遍认为是对整个资管新规关于标准化产品市值法估值最大的让步。

《通知》表示,过渡期内,对于封闭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的债券,可使用摊余成本计量,但定期开放式产品持有资产组合的久期不得长于封闭期的1.5倍;银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的“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进行估值。

一银行业分析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此条对银行理财来说是重大利好,减少了银行理财的转型压力,意味着过渡期内,作为银行理财的主力产品,预期收益型理财模式仍能持续,只不过产品久期受一定限制,但至少可能解决理财客户的接受问题。毕竟银行理财客户习惯了预期收益型产品,净值化产品短期内很难接受。

大行踟躇成立

理财子公司背后的顾虑

早在2015年,光大银行率先公告,董事会同意设立理财业务全资子公司,该事项还需报请监管机构审批。同年,浦发银行和中信银行也相继公告称,拟发起设立理财子公司。

不过,由于彼时监管政策不明朗,这三家设立理财子公司一事再无下文。资管新规为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带来转机。根据资管新规要求,主营业务不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强化法人风险隔离,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业务经营部门开展业务。

资管新规落地前后,多家银行宣布成立理财子公司,截至目前,已有12家银行就此公告。不少受访人士认为,成立理财子公司,一方面是利于将作为代客理财的资管业务从银行体系独立出来,实现风险隔离;另一方面也符合国际主流做法。此外,子公司会有相对灵活的市场机制,也可按要求申请多种金融牌照,丰富产品体系。

但银行的顾虑同样很多,作为总行层面的一级部门,一旦独立出去,是否还能向以前那样获得总行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业务联动和支持,则是目前不少银行理财部门高管所担心的。

“成立子公司最大的不利,就是脱离了与母行天然的紧密联系。相应的,与母行其他业务条线的联动也会有所弱化,尤其是在销售渠道和资产提供方面。”上述国有大行资管部人士说。

“分家过日子”并不容易,来自母行的支持弱化的可能不仅是资产端和销售渠道,对风控机制、流动性管理、后台IT系统、投研能力等都是不小的考验。

“银行资管部门的风控制度是依托总行的风控体系的,高收益资产的风险审批由授信审批部门负责,机制比较严格。如果银行资管部门独立成子公司后,就要自己建立风险审批机制,这其实是一个浩大的工程。”上述国有大行资管部人士说。

招商银行资管部副总经理魏青称,该行的资管事业部目前有200多人,若成立子公司,可以直接把部门整体剥离出来,一个公司的雏形也能很快建立起来。“但挑战也很明显,以事业部形式存在的时候,我们没有自己的IT交易系统,也缺乏特定领域投资的专业研究人员,这些都是子公司成立后要自己建立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波申请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操作中,股份行走在了前面,截至目前,尚未有一家国有大行对外公布此安排。对国有大行来说,设立理财子公司的挑战和顾虑更多。

“国有大行已经实现了大型集团化运作,旗下有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若再单独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势必会与其他兄弟公司目前所做的业务有交叉,如何整合这些公司的资管业务,现在都还在探讨。对我们银行资管部来说,我们不希望因为要设立子公司,使得自己的业务资源变弱。因此,如何设计机制体制,保障理财子公司设立后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这是一个重大课题。”另一国有大行人士称。

该国有大行人士还补充道,该行未来可能在成立理财子公司的同时,总行层面仍保留资管部。在分工方面,子公司负责理财运营,资管部负责管理。“但这些都还没有成型,只是在内部讨论,预计理财新规出台后会加快推进步伐”。

目前,银保监会已起草《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待《办法》发布后,将作为《办法》配套制度适时发布实施。

据了解,在“资管新规”、《办法》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三者的关系和定位方面,《办法》为“资管新规”的配套实施细则,并与“资管新规”监管要求保持一致,拟适用于银行尚未通过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情形。《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拟作为《办法》的配套制度,其适用的监管规定与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总体保持一致。

受访人士认为,这也就意味着,理财子公司所要遵循的资管业务监管规则,或将比银行理财部门的稍松,这也是鼓励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

责任编辑:郝梦圆
分享
微信好友
朋友圈
新浪微博